根据《四川省尾矿库闭库消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川应急〔2021〕14号)文件要求,我县四川南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竹坝铁矿尾矿库已完成了闭库工作,并经巴中市应急管理局验收合格,现予以销号。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纳入尾矿库监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尾矿库所属企业负责。
特此公告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