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讲会

发布日期:2020-12-02 08:37 浏览量: 字号:

为持续深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居保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2月1日上午,县居保局特邀四川米原尺律师事务所赵明山所长到我局专题宣讲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相关内容。

宣讲会上,赵明山所长首先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作历程,学习、领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指南以及指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精神等,然后重点围绕“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以案释法”展演,详细阐述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效力,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效力及重大误解行为人、欺诈行为受欺诈方、第三人欺诈受欺诈方、胁迫行为受胁迫方及乘人之危导致的显示公平受损害方效力等法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宣讲过程中气氛热烈,宣讲事例详实、分析透彻,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对居保职工准确理解掌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最后,居保局局长杨静流同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作为人民公仆,我们要学好、用好、守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高法律意识,维护人民利益,依法行使权力。(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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