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江县征收农用地地区综合价标准获得省政府批复

发布日期:2020-10-16 09:42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近日,南江县征收农用地地区综合价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该局前期聘请了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反复论证、听证,完成了南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成果上报工作。征收农用地地区综合价又称征地区片价,南江县共分为三个级别,其中一级区域为中心城区段,片区综合地价54500元/亩,二级区域为重点集镇和旅游集镇,片区综合地价46200元/亩,三级区域为其他一般乡镇,片区综合地价40800元/亩。县人民政府已按程序在县政府网公布了征收农用地地区综合价标准范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相关工作。

据悉,综合价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县(市)级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农用地定级的基础上,按照农用地质量状况、土地区位、人均耕地水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划分征地区片,并在标准耕作制度和一定农田基本设施状况条件下,根据区片农用地条件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基准日的农用地平均征收价格。(李宛青  赵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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