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地质灾害预警分为4级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发布日期:2021-10-21 09:49 浏览量: 字号: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分级
  地质灾害分为四级
  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四级。
  其中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在分级对应与响应分级上,省级层面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市级层面负责中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综合判定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市级层面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启动一级、二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启动三级响应由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由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预防
  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要求,各地要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群测群防,采用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动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避险演练,提升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预警
  地质灾害预警共分4级
  蓝色预警一般不发布
  在监测与预警方面,广泛信息收集与分析,根据气象、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蓝色预警一般不发布。
  发布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时,涉及区域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组织应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按照防灾预案及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灾避险措施。
  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有灾必报、归口管理”的原则,遇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首报快、续报准”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一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根据处置进展续报。
  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人员避险转移,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抢险救援队伍,科学开展现场处置,发动干部群众自救互救,并按规定做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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