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9-07 09:59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为提高全市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市政府印发《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坚强保障。
  分级分类 针对四类突发事件划分四个等级
  根据《预案》,我市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在分级应对上,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县级党委、政府(含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同)负责先期处置,超出市政府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报省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等,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原则上,启动一级、二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启动三级响应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并组织指挥应对;四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决定和组织指挥应对。
  明确责任 由市、县(区)应急委员会组织防范各类突发事件
  《预案》明确,成立市、县(区)应急委员会,组织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下设专项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前方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各方协同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成立临时党组织,决定指挥部重大事项。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在运行机制上,包含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社会问题,要研究采取政策、法律等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
  要按照“人防+技防”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统筹预警信息发布,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在应急处置与救援方面,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实现社区、村网格员全覆盖、无死角。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上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部门。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可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事发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在应急救援力量方面,《预案》明确,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以基层“一主两辅”应急救援队伍为先期处置力量,以社会应急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大财力支持、物资装备购置储备、科技支撑,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在应急预案管理上,包含应急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等内容。基于洪水、地震等巨灾情景模式,编制巨灾应急预案,明确巨灾情景、启动程序、监测预警方式、应对处置措施、准备与支撑等。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宣传,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等。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推进应急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在责任与奖惩方面,《预案》明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等。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有奖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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