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至3月31日 南江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1-02-02 10:24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29日至3月31日,南江县将围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将重点打击食品“两超一非”、掺假使假、经营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经营中存在的无证经营、虚假标识、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制售假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生产经营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销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南江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从严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举报属实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奖励。(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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