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700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1-12-20 09:27 浏览量: 字号:

为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责任,依法守规、诚实守信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近日,全市328家定点医疗机构、1372家定点零售药店及诊所签订“遵法守约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规定及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应严格履行《承诺书》,不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不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或凭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严格遵照实名就医制度核验参保人员身份凭证。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等。严格执行集中(平台)采购政策,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和耗材,真实记录“进、销、存”等情况。严格执行医保医药价格政策或协议约定结算标准。不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或科室)提供医保基金结算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承诺的定点医药机构,应自觉退回违规获取的医保费用。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协议规定接受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予以信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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