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三举措”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18 16:44 浏览量: 字号:

一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信用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并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等依据之一,同时与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二是强化事前承诺与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内容,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智慧卫监”、政务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产生、谁负责”“应示尽示、应归尽归”的要求,落实专人,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巴中市信用信息平台,做好信用信息的采集、保存、公开和共享工作。(吴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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