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3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7 16:47 浏览量: 字号: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园)信息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县招生入学(园)秩序,南江县2023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升招系统”)进行招生入学,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入学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入学原则。各乡镇根据人口分布和学校、幼儿园布局的实际,组织适龄学生、幼儿入学、入园。城区根据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采取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等办法组织适龄学生入学;幼儿园根据就近就便和家长意愿选择入园。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考核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示与告知制度,让招生工作在社会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幼儿园要将本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招生计划(学位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的由县教科体局予以适当调剂)及学前教育政策面向社会做好宣传。

(四)坚持招生信息化原则。南江县2023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学生入学均在线上办理,实行“一网通办”,形成全省互联、数据共享、统一路径、全程监管、重在前端的信息化管理方式。

二、招生计划

(一)乡镇计划

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按实际入学人数应招尽招,其中:长赤中学招收七年级学生18个班,850人。

(二)县城计划

根据城区学位供给情况,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及随迁子女的预计人数,下达招生计划。

1.幼儿园托班(66个班、2000人)

2.一年级(52个班、2635人)

实验小学:12个班600人     文庙小学:11个班550人

南江二中:5个班240人      朝阳小学:5个班275人

思源学校:6个班330人      龙渠小学:1个班40人

红塔小学:12个班600人  

3.七年级(55个班、2710人)

南江中学:18个班900人    南江二中:4个班180人

南江四中:11个班550人    实验中学:18个班900人

思源实验学校:4个班180人

(三)民办计划

1.一年级(4个班、147人):

博骏学校:2个班79人     德才实验学校:1个班29人

仙鹤小学:1个班39人

2.七年级(5个班、188人)

博骏学校:3个班119人      德才实验学校:2个班69人

三、入学条件

(一)乡镇

以适龄学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

(二)县城

1.幼儿园入学

户籍为集州街道或购房地在集州街道的家庭子女、随迁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2.一年级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户籍为集州街道或购房地在集州街道的家庭子女、随迁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3.七年级入学:城区小学2023年春六年级毕业生、户籍为集州街道或购房地在集州街道的家庭子女、随迁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四、入学类型

(一)户籍或购房入学类型。根据相对就近的基本原则,按乡镇、社区、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划片招生,实行对口入学(见附件1、附件2)。其中城区入学需满足在划定区域内拥有正式户籍,或学生家长(直接监护人)有固定房产(有房无证的,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单据且与家长名字相符、3个月以上的水电气发票)。学生家长在“升招系统”中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南江县2023年秋季县城户籍或购房入学类型”页面中选择相应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并上传户籍和购房佐证资料,户籍和购房二者满足一个条件即可,户籍或购房入学类型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经县教科体局和学校审核后在相应学校入学。

(二)随迁入学类型。随父母工作调动或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准备好单位证明、务工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等入学佐证资料,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升招系统”中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南江县2023年秋季县城随迁入学类型”页面中选择相应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并上传佐证资料。随迁入学类型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经县教科体局和学校审核后在相应学校入学。

(三)租房入学类型。在县城租房的学生,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准备好租房合同(须社区盖章,出具税讫发票),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升招系统”中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南江县2023年秋季县城租房入学类型”页面中选择相应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并上传佐证资料。租房入学类型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经县教科体局和学校审核后在相应学校入学。

(四)优抚对象入学类型。优抚对象指:第一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烈士、立功的人民警察、现役消防人员、一线抗疫人员(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高层次引进人才(以本地人事部门文件为准)。选择优抚对象入学类型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在“升招系统”中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南江县2023年秋季县城优抚对象入学类型”页面中选择相应学校登记报名,并上传佐证资料,优抚对象入学类型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经县教科体局和学校审核后在相应学校入学。

五、入学程序

“升招系统”由县教科体局和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操作,实行分区划片、计划发布、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调剂录取。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巴中教体”或“川教通”,进入“升招系统”,根据划片招生的文件规定和符合自己的入学类型选择对应学校进行入学登记报名。凡错过登记时间的,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学生网上报名后,将开展到校面审,随后网上复审。各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名额,通过面审和复审后,在“升招系统”录取学生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通过统一调剂的方式解决就近入学。乡镇部分家长不会网上报名的学生到划定的学校登记入学,学校统一导入系统进行审核录取。

六、公民同招

博骏学校、德才实验学校、仙鹤小学不受招生区域限制,需要在博骏学校、德才实验学校、仙鹤小学就读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在“升招系统”中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南江县2023年秋季民办入学类型”页面中选择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经审核后在相应学校入学。

七、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入学方案;

202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前:家长根据入学类型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2023年6月1日至7月19日:资格审核;

2023年7月20日:组织录取;

2023年7月20日至7月31日前:发布录取公告,学生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录取情况,学校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2023年8月31日前:统一注册学籍;

2023年9月1至2日:新生报到入学。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科体局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登记报名、统一新生录取、统一注册学籍。各督学责任区、校(园)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切实做好适龄幼儿应入尽入、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深入宣传落实。各督学责任区、学校(园)要深入宣传《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南江县2023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将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关键政策和群众关切的疑难点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确保学生及家长对相关文件要求应知尽知。

(三)严明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科体局制定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规范新生入学管理,不准提前组织报名登记,扰乱全县入学秩序;不准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宣传,影响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大局;不准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不准向县外学校推荐新生;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超服务范围招收新生;不准提前向学生或家长收取预报名费用。学前教育阶段任何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城区公民办幼儿园不得超学位招生,确保适龄幼儿入园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切实提高幼儿毛入园率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四)强化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联股室、督学责任区将对招生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渠道,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肃追责,确保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1.南江县乡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2.南江县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附件1

南江县乡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一、小学学段各校招生范围

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长赤镇各小学招生范围由长赤督学责任区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安排。

二、初中学段各校招生范围

沙河中学:沙河镇、团结乡。

八庙镇初级中学:八庙镇、高塔镇。

赤溪镇九义校:赤溪镇。

    长赤中学:长赤督学责任区。

长赤镇龙池学校:长赤镇。

天池镇九义校:天池镇、侯家镇、长赤镇花园村。

红光镇初级中学:红光镇、云顶镇邻近红光镇部分村社、长赤镇部分村社。

正直中学:正直镇。

云顶镇九义校:云顶镇、正直镇花桥社区福字寺村。

和平镇九义校:和平镇。

双流镇九义校:双流镇。

正直镇凤仪九义校:正直镇凤仪社区及部分村社。

下两中学:下两镇、元潭镇、仁和镇。

高桥镇九义校:高桥镇。

大河中学:大河镇。

兴马镇九义校:兴马镇。

关门镇九义校:关门镇。

石滩镇九义校:石滩镇。

关路镇九义校:关路镇。

赶场中学:赶场镇、桥亭镇部分村社。

贵民镇九义校:贵民镇、神门乡。

桥亭镇九义校:桥亭镇、关坝镇、光雾山镇。

杨坝镇九义校:杨坝镇、公山镇流坝社区。

坪河镇九义校:坪河镇。

附件2

南江县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说明:该招生范围是以适龄学生具有城区正式户籍或房产在该划定区域的,路段门牌号以户籍或房产证号为准。不具备城区户籍或房产的,不适应本规定,由县教科体局统筹调控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小学

实验小学:以金海岸、江南明珠小区为起点沿光雾山大道至实验小学廊桥、政务中心大楼为止(不含政务中心大楼)的两旁区域,朝阳广场周边、仿古街至南江煤电公司新宿舍为界(不含南江煤电公司新宿舍),米仓山大道沿南门大桥桥头至中咀大桥两旁区域(米仓山大道南磷段、红光滨河路、游仙路、石城路、观音路)。

红塔小学:红塔新区。

文庙小学:南门街;南门大桥桥头沿米仓山大道至沙溪坝城东派出所旁小水沟为界的两旁区域(米仓山大道文星段双号2-886号、单号1-1125号住户,三百钱街,学府路,公山巷,文庙滨河路);光雾山大道城庙段从红四门平桥起靠石人山一侧至南杨路口(不含二包梁),临南江河一侧至南杨路口、实验中学为止;石光村二、三社;上河街;下河街(含迴龙巷);阳八台村五社。

南江二中:红四门桥至红星桥的红星街;以建行大厦(移动南江分公司红星桥服务中心)为起点至太子洞粮库的城北路沿线,城北支路,西佛巷;城北后街;大堂坝粮影巷、康复巷;太子路;橄榄路;二包梁;红卫村;朝阳村五社。

朝阳小学:以江都名城为起点沿光雾山大道至蓝水湾、政务中心大楼(含政务中心大楼)两旁区域(光雾山大道红星段,部分朝阳段,西佛巷,城西路,清溪路,锦绣路,云锦苑,蓝水湾);幸福路;朝阳村一、二、三、四社,南江煤电公司新宿舍,杨家河社区;黄金村三、四、五社,金碑村,海螺社区。

思源实验学校:黄金新区、文光社区、红塔新区、华光社区,宏益小区、富丽苑、金悦府、香山粮苑、麓府小区。

龙渠小学:琉璃路;光雾山大道城庙段南杨路口至断渠大桥两旁区域;沙溪坝城东派出所旁小水沟为起点(即米仓山大道文星段双号888号、单号1127号为起点)至断渠沿线的米仓山大道文星段;米仓山大道断渠段;石光村一、四社;阳八台村一、二、三、四社,石光村,白鹤村,渔坝村,长坪村,红卫村一、二社。

二、初中

南江中学:米仓山大道文星段单号1号至817号,双号2号至642号;三百钱街,学府路,文庙滨河路,公山巷,阳八台村五社,麓府小区,文光社区,红塔新区内江澜府邸、玺悦湾。

南江二中:太子路,橄榄路,城北路,城北支路,城北后街,粮影巷,康复巷,幸福路,红卫村,光雾山大道从和平饭店、蓝水湾至江都名城为止的两旁区域,红星路,西佛巷,临福巷,朝阳村一、二、三、四、五社,石光村。

南江四中:红星路;南门街;上河街;下河街;光雾山大道城庙段沿大道靠石人山一侧,光雾山大道城庙段老年活动中心至三元公寓(含三元公寓)临河一侧;琉璃路;米仓山大道断渠段;石光村,白鹤村,阳八台村,渔坝村,长坪村,红卫村一、四社。

实验中学:光雾山大道城庙段以大道为界,临南江河部分区域(起点为桂湖公寓、财政局,终点为断渠桥头冶金公司宿舍,即滨河东路,石人路,春江西街,春江北巷,春江南巷,春江东街);米仓山大道文星段单号819号、双号644号至断渠大桥区域;米仓山大道南磷段两旁区域(起点为南门大桥,终点为香醍别院);红塔新区(不含江澜府邸、玺悦湾)。

思源实验学校:黄金新区,和平饭店、蓝水湾至中嘴大桥两边区域(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林中段);朝阳广场至杨家河社区两边区域(含朝阳路,香山路,香山支路);石矿村、石矿社区、卫星村、跃进村、田塝村、响水村、桥坝村、五星村、永红村、桥坝社区、东榆社区、黄金村、金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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