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9060万元

发布日期:2023-04-20 19:42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考评结果,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知显示,我市共获转移支付资金906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先进县(区)4000万元、乡村振兴先进乡镇150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1560万元、星级园区奖补2000万元。
  此前,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回头看”考核、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星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结果公布,巴州区被评定为年度乡村振兴先进区、恩阳区获评年度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区、平昌县获评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巴州区大和乡、南江县正直镇、平昌县驷马镇获评年度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巴州区天马山镇寺岭村等26个村获评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巴州区清江镇洛伽村等13个村获评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恩阳区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获省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南江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获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