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8号)文件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即日起,予以废止,停止执行。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