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关于命名“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路、示范路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10:57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掀“四好农村路”建设新高潮的通知》(川交路函〔2018〕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路、示范路长评选创建活动。

二、工作要求

“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单位及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成功经验。县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示范创建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南江“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各乡镇(街道)要对标先进、取长补短、竞相赶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为实现奋发赶超振兴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文件依据

按照《南江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路、示范路长评选创建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21〕44号)要求,通过乡镇(街道)申请、部门初核、验收组复核、结果公示等程序,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印发该文件。

四、主要内容

命名赤溪镇、红光镇2个单位为“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镇,赤溪镇西厢村、正直镇长滩村等15个单位为“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村,云顶镇黑潭至云顶快速通道、正直镇长滩旅游环线2条农村公路为“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路,赤溪镇王乐、大河镇蒲美元2名同志为“四好农村路”县级示范路长。

解读机构: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总路长办

解 读 人:徐小喁

联系电话:1598399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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