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17:37信息来源:妇联 浏览量: 字号:


一、起草背景

“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于2013年设立,每年计划筹集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10万,慈善基金划转30万,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基本没有。2013年7月,以南府办发〔2013〕19号文件印发了《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沿用至今。截至目前,早已过试行期限,2018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妇联工作时也作为问题予以指出;同时,其中个别程序环节也与当前工作不相适应,有的表述内容前后重复。为严肃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亟需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为有效帮助我县部分妇女儿童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仍然困难,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要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全面发展等要求,起草了《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由总则、基金来源、基金使用范围和对象、基金报批和发放程序、基金救助标准、基金使用管理、附则共七章十三条组成,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南江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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