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江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09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司对南江县南江河渔坝村至上两社区段河道疏浚工程可利用料约80万吨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和销售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销售期限
(一)本次公开销售标的物为: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可利用料经初加工形成的建筑用料约80万吨,实际数量以实际加工量为准。竞价人应在竞价前现场踏勘。
(二)本次公开销售标的物的期限为一年,自签购销合同之日起算。合同期满时甲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另行举行竞拍程序。
二、销售对象、销售价格
(一)销售对象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二)销售价格: 我司通过市场询价结合可利用料加工成本和市场价格确定竞价基准价,报名竞价人现场竞价,竞价程序按竞价者出价高者为标的物购买商。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价格调整、违约责任
(一)投标保证金:为了确保竞买人有购买能力,报名时应交纳竞价保证押金,一个竞价人竞价保证押金50万元,只有缴纳了保证金的竞价者才能进行竞价。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竞价不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10日内无息退回。
(二)履约保证金:竞价获得单位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时,投标保证金50万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时,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三)货款支付方式: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购买方需于提货前向我司支付该批货物的结算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用预付款进行支付。购买方所提标的物金额超过预付款时,必须在提货前打入下一批预付款,确保预付款不低于100万元。
(四)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我司询价小组每季度对标的物进行一次市场询价,标的物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10 %时,出让方有权重新组织竞价;合同履行期间标的物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10 %时,受让方有权向出让方申请,经出让方同意后由出让方重新组织竞价。价格调整时标的物单价以出让方询价小组的市场询价为准。
(五)竞价人竞拍成功后,若在出卖方发出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砂石买卖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砂石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原因违法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2日9:00
(二)报名地点:南江县光雾山大道红星段粮影巷121号
(三)报名电话:0827-8221916
(四)报名方法:有意愿的竞价者向我司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向我司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时须交足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10 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竞价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
(六)竞价地点:南江县光雾山大道红星段粮影巷121号二楼大会议室。
(七)发布媒体:南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nj.gov.cn/)
特此公告
四川南江农业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