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11:01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督促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其他党内重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县委报告有关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6.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
    7.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审批不设机关党委的直属总支、支部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
    8.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监察委员会工作。
    9.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工青妇工作、统一战线工作。
    10.负责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驻村帮扶管理考核工作。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带头示范,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按照“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动员和激励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政治监督,重点督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持续推动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2.培根铸魂,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列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着力提高集体学习研讨质量效果。县直机关工委有计划地列席旁听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教育,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所属网站、刊物、“两微一端”等阵地的建设管理,不仅守正杜邪,更要扬清激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普通话,做推广使用普通话的示范员。
    3.固本强基,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解决部分单位机关党建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丰富党支部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分层分类分阶段对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进行业务能力提升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好“书记大讲堂”,充分展现“头雁”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配齐配强机关党建工作干部队伍,推进机关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使机关党建工作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全面下放发展党员审批权限至各级机关党委,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帮扶机制,及时关心帮扶机关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评选表彰县直机关“两优一先”。建立党员先锋岗评选命名、动态调整、表扬激励等常态长效机制。做好机关统战、群团等工作。
    4.正风肃纪,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深化“机关病”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深化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督促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带头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深化县直机关纪工委改革,着力推进县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机关专兼职纪检干部,开展机关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加强新时代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洁文化主题活动。
    5.明责提能,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指导督促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全面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全面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任务落实。逗硬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推动“灯下黑”等问题有效解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规定,督促落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的规定。推动落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的规定,实现党建、业务“一肩挑”。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机关工委适时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6.凝心聚力,服务全县中心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党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抓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工作督导,积极评选推荐宣传先进典型。聚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重大项目、投资促进、营商环境等五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党建、基层治理+党建、重大项目+党建、投资促进+党建、营商环境+党建等五类结对共建,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切实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抓实抓好机关党建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交流,适时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
    三、 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经县委编办核定的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6人。
    1.在职人数5人。其中:行政公务员5人。
    2.退休1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 年收支预算总数 127.99万元,比 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目标绩效工资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收入预算 127.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73万元,占 97.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支出预算12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9万元,占80.47%;项目支出 25万元,占19.5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为124.99万元,比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目标绩效工资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5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73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1.9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目标绩效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7万元,占 7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87万元, 占7.71%;卫生健康支出 5.08万元,占 3.97%;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7.81%;住房保障支出 7.57万元,占 5.91%。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类)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0.4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 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和党建活动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 5.2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轮换、培训及驻村帮扶管理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预算数为7.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0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 1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2023年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5万元。其中:党建活动经费涉及预算5.00万元;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涉及预算10.00万元;机关党建示范创建经费涉及预算1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9.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南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38.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4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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