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09:41

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农民工党建、回引创业、提能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考核细则。

(二)落实农民工劳务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农民工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计划,参与农民工就近就业、劳务输出转移就业专项招聘活动,配合重大项目人力资源招募保障服务工作。

(三)建立全县农民工大数据平台,开展信息互通共享,承担农民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和分析。

(四)加强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农民工服务站)建设和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域外劳务服务体系,推进劳务开发与交流合作。

(五)负责开展农民工回引创业服务性工作,建立回引创业专家服务团队,协调落实农民工回乡创业优惠政策及帮扶措施,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牵线搭桥,宣传在外务工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先进典型。

(六)负责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工作,打造地域培训(机构)品牌。

(七)受理农民工维权服务,完善维权联动机制,组建维权志愿者服务团队,鼓励各界人士和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农民工维权救助服务,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农民工健康宣传教育,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畅通随迁子女入学便捷通道,保障农民工民主政治权利,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等,协助做好农民工困难救助、关怀慰问、健康保护。

(九)配合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加强南江籍流动党员服务和管理力度,协助开展从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和村级后备干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农民工工作行政管理职责;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农民工回引、创业、培训、维权救助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全力回引创业兴业。一是大力实施“筑梦启航”行动,组织1支招商小分队到外地定期开展回引工程,广泛开展“雁归巴山、返乡创业”投资推介会、专题拜访等活动,针对性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和回引工作。建立优秀农民工企业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打好“感情、项目、政策”三张牌,广泛联系招引在外的知名企业家和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抱团回归、返乡创业。加快建设创业项目资源库、创业人才名录、创业导师库和专家志愿服务团,及时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创业巡诊等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二是积极培树“十佳”返乡创业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典型,大力推荐优秀农民工参与省市县优秀农民工创业明星和明星企业评选,进一步激励返乡创业激情,以点带面,致力推动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热潮。

2.强化就业能力。一是紧扣农民工意愿和市场需求,以各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站和农民工流动党支部为单位,全面摸排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增加新型就业培训项目,满足广大农民工兄弟姐妹的务工需求,实施精准培训,着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水平。二是全面推行“5+1”智慧监管模式,强化培训过程和质量监管,严格考核培训机构,对通过专项能力考核认定、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合格人员颁发相应证书,切实提高培训的时效性针对性。三是着力打造“南江黄羊领羊倌”特色劳务品牌,依托劳务培训基地、技能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做大做强特色山羊饲养、网络营销、烹饪原料切配等技能培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擦亮“南江黄羊领羊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争取获得“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称号。

3.畅通就业渠道。一是围绕县域内“四大产业”和域外劳动力市场需求,建立本地企业、域外企业用工共享机制和劳务协作机制,依托政府设立的农民工服务机构、驻外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商(协)会摸清域内外劳务市场供需情况,开展劳动力培训、岗位介绍、用工管理等服务,有的放矢将我县劳动力资源向外组织转移。二是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常态开展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网络招聘等活动,统筹做好外出务工人员信息采集,线上线下推送岗位信息,包车包列包机直达输送等服务工作,帮助农民工顺利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致富。

4.积极维护权益。一是会同司法、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组建讨薪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全员发力,深入用工单位,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采取现场询问、资料审核、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二是强化法律宣传,深入一线企业、施工地、车站等人群聚集地,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法律顾问知识讲座,发放《农民工服务保障政策明白卡》及相关维权宣传资料,有力帮助增强法律意识、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全力做好农民工来电来访,建好来访台账,做好跟踪、回访服务,针对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反馈,及时协调办理,做到来访必接、有难必帮,确保来访群众受理率、回访率、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5.开展暖心行动。要把走访慰问农民工及家庭作为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农民工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通过走访慰问、暖心帮扶、跑团代办等服务,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做好农村“三留守”关心关爱服务工作,配合县人社、教育、团县委等部门做好寒暑假期留守儿童与务工父母亲情团聚活动,全方位为农民工提供暧心服务,切实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进一步提高“三留守”的幸福感、安全感。

6.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月安排部署、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会前学法等制度,充分运用“在线学习”、“网络学习”、专题培训、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发展、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新生代农民工党员作用发挥工作机制,通过组织推荐、党群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将优秀农民工纳入党员信息库管理,作为党员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坚持从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着力壮大农村农民工党员队伍。

7.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压紧压实年度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压紧压实责任,跳起摸高,高效推动农民工技能培训、返乡创业、信访维权等工作,用心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完成市对县、县对部门的目标考核。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充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对驻外农民工综合服务站指导,制定驻外农民工综合服务站考核方案,不定期开展驻外农民工服务站负责人业务交流会,加大服务站业务指导,及时督促指导驻外农民工服务站高质高效开展域外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一)综合股。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宣传、保密、安全、统计、环保、办文办会、文件收发等工作。承担财务后勤、印章、档案、资料等管理事项。负责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负责有关文件、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本单位各类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做好机关其他日常工作。

(二)培训股。承担拟订各项培训政策措施和制度工作,为农民工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负责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回引创业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完成该项工作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配合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

(三)回引创业股。贯彻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和创业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优秀农民工表扬激励工作,完成该项工作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配合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

(四)法规宣教股。承担农民工政策法规宣传、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办理群众来信;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农民工伤残、伤亡案件和重大劳动纠纷案件等事项,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农民工困难救助、关怀慰问、健康保护。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民工提供“一窗式”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五)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5.87万元,比上年预算92.46万元减少16.59万元,减少1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2万元,上年结转0.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初在职人员6人,2022年末在职人员5人,减少1人。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5.87万元,比上年预算92.46万元减少16.59万元,减少17.9%。其中:基本支出69.37万元,占总支出91.43%,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8.57%。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46万元减少16.59万元,减少17.9%。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初在职人员6人,2022年末在职人员5人,减少1人。

支出预算总额75.87万元,比上年预算92.46万元减少16.59万元,减少17.9%。其中:基本支出69.37万元,占总支出91.43%,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8.57%。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87万元,其中事业基本工资17.92万元,事业津贴补贴2.14万元,事业奖金16.07万元,绩效工资1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23万元,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6万元,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5.72万元。办公费1.3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82万元,差旅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福利费0.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人员支出。64.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2万元,绩效工资12.02万元,事业奖金16.07万元,津贴补贴2.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23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住房公积金5.72万元等。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6.05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1.50万元,办公费0.85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0.82万元,差旅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福利费0.79万元等。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特定目标类支出。5万元。其中:农民工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其中:

(一)出国(境)经费。2023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预计今年接待次数及接待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6.397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2.1539万元,办公家具4.244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采购预算0.5万元,其中多功能一体机0.35万元,复印机0.15万元。

购买服务情况: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农民工工作经费5.00万元,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政策宣传及信息维护等服务工作,确保全县农民工信息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农民工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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