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09:40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稽核管理、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是持续夯实全民参保。依托“全民参保”示范村创建活动,创新宣传居保政策,提高群众参保意识,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大龄高收入人群选择中高档次缴费,完善城乡居保参保结构,实现“愿提尽提”;全面落实对低保、特困、重残、返贫人员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应代尽代”。

二是努力维护基金安全。常态化做好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严格执行死亡报告制度,按时计发社保待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规章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学习等形式,深入案例剖析问题根源,以案为鉴、以案示警,落实防范举措;按时完成疑点数据核查,结合风险点位、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本单位、本岗位及业务信息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落实防控整改责任,堵塞基金风险漏洞,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打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行动中来。

三是提升为民服务质量。设置便民服务综合窗口,切实推进“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居保经办人员练兵大比武活动,努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充分发挥“惠民服务先锋队”职能,为各乡镇(街道)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做好服务。

四是坚定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的智慧与能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整治“四风”问题,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7人,供给车辆0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7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9.83万元;上年结转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7万元,占总收入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7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9.83万元;上年结转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9万元,占总支出96%,项目支出11.77万元,占总支出4%。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9.83万元;上年结转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1.16。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共计27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9.83万元,上年结转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2、支出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59.39万元,占总支出96%;项目支出11.77万元,占总支出4%。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一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待遇领取人员验证管理、基金稽核、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以及确保驻村开展脱贫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总计259.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17万元,上年结转基本支出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人员支出243.35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75.40万元,绩效工资43.02万元,津贴补贴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7.53万元,事业奖金56.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0万元,住房公积金2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3.93万元等。2.日常公用支出15.3万元,其中:电费1万元,办公费3.5万元,水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01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3.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52万元;上年结转基本支出0.22万元,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13万元,2、日常公用支出0.09万元,其中办公费0.03万元,电费0.06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2万元,包括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确保驻村开展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等费用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9.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万元,上年结转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金管理专项经费4.5万元,养老保险人员生存验证工作经费4万元;上年结转养老保险生存验证工作经费0.99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0.2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验证工作经费0.0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待遇领取人员验证管理、基金稽核、参保人员档案管理。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新增固定资产。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0.5万元。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居保局.xls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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