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2 11:37 来源: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南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领域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 以及“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依法查处文化娱乐场 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 社会艺术等级考试、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经 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广播电视、电影、网 络视听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 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出版、版权、 网络出版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 有关工作任务;负责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行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全国两会会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网吧、KTV、电子游艺厅、影院、印刷厂、书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的经营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二是开展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计划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抽样检查较集中的KTV、网吧、游艺场所、密室逃脱等不少于50家。重点检查KTV是否存在涉黄涉暴反动的违禁歌曲,KTV、网吧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三是出版物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扫黄打非”行动,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对县内出版市场监管对象全覆盖检查。对经常出现问题的场所每月至少检查1次,有犯错记录的场所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依规守法经营的场所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四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全覆盖日常检查1次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旅行社。在此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以防范养老诈骗、旅行社是否超范围经营、供应商是否合规、旅行团队是否存在强制购物等为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并提醒老年游客提高防诈骗意识。五是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专项整治。查处非法设立电台、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违法行为。计划每季度联合属地乡镇、社区、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六是开展校外艺术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联合教科体局着重检查此类培训机构经营资质、培训师资、消防安全、制度建设、超范围培训等情况。计划全年至少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

(二)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计划开展市场巡查每周白天不少于1-2次,根据情况可安排夜间巡查,每月保持1次全覆盖巡查。主要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巡查,加大巡查力度。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治宣传,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充分利用场所现有条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屏条、横幅、海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法治宣传。计划今年有效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1000份。

(四)按时完成年度非税任务。按照年初下达的非税任务,计划每季度至少完成5000元非税任务,2023年12月底完成全年的20000元非税任务。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内部管理。今年计划安排执法人员每人轮流参加市支队组织的执法交叉检查,同时积极参加各类执法业务培训,以此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单位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二是壮大执法队伍。今年预计通过省考招录1名执法人员。我单位负责的执法种类繁多、门类广,加之今年即将新增校外艺术培训机构执法检查,需要注入更多执法力量。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文化执法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0人,供给车辆0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预算总额18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87万元,占总收入98%;上年结转4万元,占总收入2%。

(二)支出情况。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77.87万元,占总收入95%;项目支出9万元,占总收入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6.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87万元,和上年结转4万元。

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3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支出结构情况(分功能占比)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33万元,占总支出7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万元,占总支出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占总支出5%;住房保障支出13.56万元,占总支出7%。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上年结转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预算数为13.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无

2.支出结构情况:无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无

2.支出结构情况:无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无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3.75万元,比去年增加16.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运转类支出 24.12万元,比去年增加2.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3年财政拨款特定目标类支出 5万元,与去年持平,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3单位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原单位执法用车已统一收归机关事务局。2023年未作预算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无。

(二)资产配置情况

1.车辆情况

无。

2.房屋情况

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三)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5万元。

附件:文化执法大队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南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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