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2 10:46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3.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集中保留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为县级公务用车参改单位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4.负责党政中心集中办公区内公共区域、党政中心后坡的日常管理;负责党政中心集中办公区水、电、通信等方面的保障;负责党政中心集中办公区内电梯、照明系统、通信系统、供水系统以及相关公共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负责对党政中心集中办公区用电、用水及设施设备维修的成本核算及任务分摊。
    5.负责党政中心集中办公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市容市貌等管理工作。
    6.负责会议中心日常管理。
    7.负责向党政中心集中办公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2.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突出抓好日常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确保全年节能目标完成。
      3.加强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把购置审批关、处置审批关、使用管理关,确保公务用车调配使用合规。
    4.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根据中央、省、市、县要求,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将腾退的办公用房统一调配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加快推进制度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制定公务接待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标准。
     6.加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做好维修、绿化、会议、卫生等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党政中心水电供应和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办公室、财务股、综合管理股、公共节能管理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并设下属事业单位南江县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我单位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人数26人,(其中:参公6人,机关工勤10人,事业10人);退休人员3人。纳入年初预算的临聘驾驶员44人。管理集中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69辆。
    四、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收支预算总数 1468.71万元,比 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工资、社会保障与就业基数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收入预算 146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7.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支出预算 146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41万元,占 84.05%;项目支出 234.3万元,占15.9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1468.71万元,比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3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工资、社会保障与就业基数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6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3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3.7 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1468.71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增加 147.6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4.76万元,占9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2万元,占 3.41%;卫生健康支出18.13万元,占 1.23%;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 0.14%;住房保障支出33.7万元,占 2.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 年预算数为 19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9.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等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 10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 1.9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8.15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 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为 2.87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 2 万元,主要用于: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相关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预算数为3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较上年减少119.05万元,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人员经费59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公用经费64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相关经费等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232.3万元。主要包括机关食堂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租赁费,党政中心日常维护费,保洁花工人员经费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435.08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 2022 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 2022 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集中保留公务用车 69辆。2023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4.7万元,用于69辆集中保留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县参改单位公务用车保障范围的工作开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 年,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640.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90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1468.7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 17个,涉及预算 593.93万元;运转类项目 5个,涉及预算642.4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 232.3万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 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 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 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相关经费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南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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