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单位决算

2022-10-13 15:43

 

 

 

 


 

公开时间:2022101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三、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等级范围内的项目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制定全县环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打非禁采行动,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加快城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加大对污水处理站运维情况日常监管力度。围绕工业园区、汽修汽配城和农村重点区域,开展涉VOCS排查整治。加强秸秆禁烧五烧管控,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露天烧烤店(点)、腊肉熏制点、干洗企业等开展“散乱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

(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是臭氧污染防控攻坚年,我县采取有力措施,使臭氧平均浓度下降9.5%,臭氧(O3)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天,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III类及III类以上标准,达标率100%。南江河的养生潭、东榆、元潭(南江县出境水)断面,明江河的大河、赶场断面及恩阳河的雷破石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及Ⅲ类以上水域水质标准。土壤环境污染总体可控,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三)扎实抓好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今年以来,我县通过暗访督察、专题片曝光、接受市环委办移交等多种形式,共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31个,已完成整改57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正加快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环境信访举报问题18项,已完成整改13项,阶段性办结5件。其中,除黄家梁砂石厂整改任务严重滞后,其余信访问题整改均正常推进。按照反馈问题,建立完善问题整改清单台账,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责任主体、质量标准等,盯紧工作进度,盯实完成质量,强化进度调控,注重痕迹体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务实抓好环境监察执法。按照抽查企业、执法人员随机的“双随机”环境监管方式,对全县43家污染源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共计完成双随机任务300余个,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共计巡查500余次。严肃查处向水体排放废弃物、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违法行为87件,处罚金495.9万元。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对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双随机”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五)其他工作正常推进。环保项目、生态示范创建及服务地方发展等工作正常推进。包装申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项目5个;成功取得国家有机食品示范县创建资格;协调巴中五仓宝裕农牧有限公司菩船项目、德健南江黄羊加工屠宰加工等重大项目 4个,高效审查南江河流域整治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及下属二级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行政机构1个: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财政补助事业机构3: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巴中市南江光雾山生态环境保护所、巴中市南江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置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03.32万元、支出总计430.3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9.86万元,下降20.5%,支出总计减少202.84万元,下降40.29%。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到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0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3.32万元,支出总计430.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29.86万元,下降20.5%,支出总计减少202.84万元,下降40.29%。主要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到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02.84万元,下降40.29%。主要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到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预算。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6万元,占16%节能环保支出313.56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22.05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占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0.37完成预算85.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3.56万元,完成预算8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未支款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未支款项。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3.1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环境监测、环保工作督查、检查、环保问题查处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万元,比2020年减少6.9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到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南江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资金支付合规。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单位100万以下的项目,没进行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单位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用的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财政对单位死亡人员的抚恤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财政对单位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补助。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疗费用的补助。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对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费用的补助。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南江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日常行政运费用。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对南江生态环境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补助。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补助事业机构3: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巴中市南江光雾山生态环境保护所、巴中市南江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置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等级范围内的项目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制定全县环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1,部门编制人数44,其中行政编制 9 , 事业编制34(其中参照公务员法员 15),机关工勤1;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35,其中行政人员9 ,事业人员25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人员 9),机关工勤1;年末离休人员 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3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按照 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2.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3.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按要求公开了2021预算以及绩效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 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 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四)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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