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全县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利用过程中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多形式营造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本市其他区县及阆中、广汉等地宣传交流。
二是依托县文广旅局的各类文化推广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乡镇进行文物保护宣传,开展文物科普知识宣讲5场次,发放文物科普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是以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科普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加强文物保护知识,普查成果的展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三、全方位落实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一)项目工作
1、资金争取及项目储备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2022年省级文物保护经费,10月份向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申报2022年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4处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57万元)。
二是凤仪蒋氏祠堂修缮项目按照支付程序,共计完成支付率达40%。
三是争取完成百坪马氏祠堂项目后续展示利用、消防等工作。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省文物局的批复,正在申请财政投资评审等相关工作,根据支付程序,已完成支付率达9%。
四是积极向省文物局争取《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6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正在组织支付。
五是根据县委县政府、主管局的工作安排,积极向县政府争取编制《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方案》费用50万元,已完成支付率达20%,按程序正在修改完善县政府规委会提出的意见。
2、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今年2月完成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11月初主体维修工程已经完成,正待初验。
二是7月组织完成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8月组织完成南江城墙(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三是完成赤溪镇金银村飞石河唐代石窟寺安防工程。
(二)厘清基础资料,助力文保工作
按照省文物局要求,今年相继开展了革命历史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排查评估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评估资料工作;优化升级“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录入系统”,对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文物登录点及近期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补录。
(三)文物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1、落实责任、坚守安全底线
一是县文广旅局与全县32个乡镇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乡镇和村委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了文物保护辖区负责制。
二是完成南江县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人公示,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
2、抓牢文物安全巡查
2021年,共开展文物安全巡查52人次,节前专项督察5次30人次,汛期专项督查2次20人次。巡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3处,整改3处。共更换、配置灭火器40具;2021年度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文保股,县文保中心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
3、增强文物备案意识
针对县域内各建设项目及矿权的设立和延续等工作,坚持文物情况信息提供不漏项的原则,积极与文广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衔接,准确、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三普文物零消失,项目实施中文物破坏事件零发生,全年回复此类函件20余件。
四、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4个历史时期百年奋斗历程,效果显著,意义重大,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埋头苦干,努力在构建“诗意山水,红色巴中”旅游名片的征程中,为南江的红色旅游发展贡献一份文物人特有的新气象新作为。
五、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开展扶贫工作,帮扶职工每月不少于1次到帮扶村开展工作。今年相继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扶”“回头看”等活动,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光雾山5A景区创建和第十九届红叶节筹备工作;协助完成天府旅游名县成果巩固、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牵头完成南江县红色资源普查工作。
3、持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落实到位。
六、机构设置
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是县文广旅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1.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6万元,下降3.7%。主要变动原因是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5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5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万元,占36%;项目支出160万元,占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1.0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6万元,下降3.7%。主要变动原因是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76万元,下降3.7%。主要变动原因是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5.88万元,占93.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0万元,占2.59%;卫生健康支出3.86万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4.84万元,占1.93%。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合计 |
2,510,755.00 |
2,510,755.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358,808.00 |
2,358,808.00 |
||
20702 |
文物 |
2,358,808.00 |
2,358,808.00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2,358,808.00 |
2,358,80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4,988.00 |
64,988.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4,988.00 |
64,988.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988.00 |
64,988.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8,551.00 |
38,551.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551.00 |
38,551.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8,551.00 |
38,551.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8,408.00 |
48,408.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8,408.00 |
48,408.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408.00 |
48,408.00 |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1.0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2.教育(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3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完成预算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是依据2020年9月《巴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南江县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调剂费批复》(巴事务函〔2020〕102号)文件要求,2020年使用时间仅仅只有4个月,2021年全年度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和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洁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业务最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业务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2月4日接待巴中市文物局一行2人到我县检查文物安全、项目推进等业务指导工作费用240元;二是4月6日接待省文物局、市文物局一行5人到我县开展业务检查指导工作费用490元,三是9月26日省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处、市文广旅局一行8人到我县开展业务调研等工作费用12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2个规划方案:一是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二是编制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开展文物保护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编制《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经费、文物保护经费(含文物修缮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较规范。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履行了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编制《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经费、文物保护经费(含文物修缮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次保护规划拟依据现状勘察为基础,结合调查的历史信息,重点排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各种隐患,对人为干预进行纠正,力争恢复文物本体的历史风貌,最大限度实现敞亮、自然。本年度完成方案编制,并报省、市文物局获批。评价时没有发现该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
(2)编制《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规划通过对城市历史人文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空间环境等风貌特色资源的梳理,分析当地主要传统建筑特征,确定城市历史人文风貌特色定位,对承载其风貌特征的空间环境提出保护,对风貌特色元素提炼。在引导和强化地方建筑风貌特色的同时,保护和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城市山水空间格局、强化城市与历史风貌的有机联系,塑造独特的城市特色。本年度完成方案编制,并报上级相关部门获批。评价时没有发现该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
(3)文物保护经费(含文物修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完成了全县文保单位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并对新发现文物实施了调查、勘察,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对5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更换和添置灭火器,完成了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评价时没有发现该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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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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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 |
执行数: |
6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 |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本次保护规划拟依据现状勘察为基础,结合调查的历史信息,重点排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各种隐患,对人为干预进行纠正,力争恢复文物本体的历史风貌,最大限度实现敞亮、自然。 |
已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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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墙文物本体 |
约400米 |
约400米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文物效果 |
符合文物古建保护标准 |
符合文物古建保护标准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
》95% |
》9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招标价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本地乡镇辖区内 |
百姓、社会各界认可 |
百姓、社会各界认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编制《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经费、文物保护经费(含文物修缮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费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依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县文物局的通知(南编发〔2021〕18号)文件要求,原南江县文物局更名为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属县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文保股、办公室、博物馆股。
(二)机构职能。主要负责全县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利用过程中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人员概况。共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其中:事业管理8级1人,事业专技7级1人(本年度李孜宣岗位由原专技10级晋升为现专技7级),事业专技9级1人,事业专技12级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计25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共计25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6万元,占3%;项目支出160万元,占6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目标完成100%,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算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将把绩效目标的自评结果运用到以后年度的项目实施中,并将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整个单位在各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实施决策正确,适应了新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南江文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文物数量众多,文保资金缺乏。我县有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1处中,由于文保资金有限,仅有10余处文保单位进行过修缮,很大一部分未进行过一次修缮,处于维持不再自然损坏及不受人为破坏。馆藏文物保护的环境亟待改善,目前仅满足于基本安防条件,比如囊匣、温室小环境等设备设施条件处于空白。
文物部门人才匮乏。县文物局于今年9月更名为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其技术要求更高,但原有编制,人员结构维持不变,没有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也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撑引进新的人才。
(三)改进建议
1.增强资金保障。
一是建议加大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力度;解决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
二是采取政策导向、社会荣誉等手段,吸纳民间资金用于文物保护。
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环境,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南江文物事业。
三是加大本土人才的选拔力度,把本土优秀人才充实到文物战线上来。
附件2
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县文广旅局将加强对本专项资金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检查绩效评价结果将运用到你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和以后年度相关专项资金的安排。
2.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的依据。2020年10月南江县文物局、南江县财政局向省文物局申报该项目资金《南江县文物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南文物〔2020〕28号)。
3.根据省财政厅、省文物局印发的《四川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0〕90号),制定《南江县文物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用于支付红四门及城墙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费用。根据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4.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下达资金文件要求执行和管理使用该项目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支出计划拨付,进度较为合理;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开支标准合规合法;财务管理上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需政府采购的项目,都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对南江城墙(红四门)进行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一是对红四门及城墙实施保护规划所必要的勘察,并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基层资料汇编。二是对红四门及城墙的现状勘察报告、现状照片、建筑现状测绘图、维修设计说明、维修设计图、概算。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各1套,现状勘察报告、现状照片、建筑现状测绘图、维修设计说明、维修设计图、概算各1套。
二是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压缩成本支出率≤5%,达到了不超预算。
三是实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成率达95%以上。
四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方面,促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情况良好;生态效益指标方面,确保后期施工环境达到无污染、科学;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保护文物,传承历史命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良好。
五是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达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严格按照申报绩效目标完成实际目标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有序高质量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通过前期准备、组织过程和分析评价三个步骤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10月南江县文物局、南江县财政局向省文物局申报该项目资金《南江县文物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南文物〔2020〕28号)。2021年10月,南江县财政局下达南江县文物局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南财教追〔2021〕17号)60万元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共计60万元全部用于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费用。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6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计划资金与到位资金相等,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完成了该项目全部资金支出。根据项目进度、合同约定方式等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用款计划报批财政审批后,结合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财政授权支付,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前期实施单位按照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实施流程: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①通过申报政府采购程序合理实施招投标项目。②中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测绘、收集第一手资料等。③中标单位拟定出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后,提交县规委会评审,最后提交省文物局评审。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按程序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公示等规定进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发挥绩效最大化作用。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各1套,现状勘察报告、现状照片、建筑现状测绘图、维修设计说明、维修设计图、概算各1套。
2.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压缩成本支出率≤5%,达到了不超预算。
3.实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成率达95%以上。
4.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方面,促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情况良好;生态效益指标方面,确保后期施工环境达到无污染、科学;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保护文物,传承历史命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良好。
5.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达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实施中,重点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评价,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支出,未超出总成本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南江县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县文广旅局将加强对本专项资金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检查绩效评价结果将运用到你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和以后年度相关专项资金的安排。
2.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2021年3月24日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专题会议精神及南住建发〔2021〕7号文件要求,在南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对标达标中缺少《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为确保各项指标对标达标,成功通过国家验收,上级安排我中心负责此项工作。2021年4月6日,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关于解决编制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费用请示》(南文广旅〔2021〕48号)资金文件。
3.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下达资金文件要求执行和管理使用该项目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支出计划拨付,进度较为合理;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开支标准合规合法;财务管理上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需政府采购的项目,都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规划通过对城市历史人文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空间环境等风貌特色资源的梳理,分析当地主要传统建筑特征,确定城市历史人文风貌特色定位,对承载其风貌特征的空间环境提出保护,对风貌特色元素提炼。在引导和强化地方建筑风貌特色的同时,保护和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城市山水空间格局、强化城市与历史风貌的有机联系,塑造独特的城市特色。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各1套,历史文化解读、城市现状分析、整体风貌保护、规划指导、示范设计,概算各1套;完成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批复的红头文件;完成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完成编制中标单位;完成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是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压缩成本支出率≤5%,达到了不超预算。
三是实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成率达95%以上。
四是效益指标。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建设有序展开,配合南江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严格按照申报绩效目标完成实际目标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有序高质量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通过前期准备、组织过程和分析评价三个步骤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4月6日,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关于解决编制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费用请示》(南文广旅〔2021〕48号)资金文件。南江县财政局于2021年12月下达《2021年编制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费用8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共计80万元全部用于编制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费用。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8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计划资金与到位资金相等,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完成了该项目全部资金支出。根据项目进度、合同约定方式等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用款计划报批财政审批后,结合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财政授权支付,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前期实施单位按照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单位,按绩效目标编制规划报批相关部门。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按程序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公示等规定进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发挥绩效最大化作用。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各1套,历史文化解读、城市现状分析、整体风貌保护、规划指导、示范设计,概算各1套;完成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批复的红头文件;完成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完成编制中标单位;完成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是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压缩成本支出率≤5%,达到了不超预算。
三是实效指标。项目按计划完成率达95%以上。
四是效益指标。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建设有序展开,配合南江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实施中,重点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评价,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支出,未超出总成本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文物保护经费
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县文广旅局将加强对本专项资金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检查绩效评价结果将运用到你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和以后年度相关专项资金的安排。
2.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的依据。2021年4月向县政府申报解决当年度文物保护经费,主要用于全县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利用过程中具体事务性开展工作。同年12月县财政安排了对应资金14万元。
3.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下达资金文件要求执行和管理使用该项目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支出计划拨付,进度较为合理;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开支标准合规合法;财务管理上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需政府采购的项目,都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新发现文物调查、勘察等,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等,配合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100%的完成了全县827处文物点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完成10处文保单位安装制作保护标志碑;完成100个文保单位安装制作责任人公示牌;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减轻自然灾害4处;通过目标完成,强有力的改善了文物保护环境,减轻损坏,并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对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勘察等,力争使命,传承历史命脉。
(2)效益指标。保护文物,传承历史命脉达到了预期成效。
(3)满意度指标。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方针,群众满意度较高。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严格按照申报绩效目标完成实际目标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有序高质量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通过前期准备、组织过程和分析评价三个步骤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4月,南江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关于解决2021年文物保护经费请示》。南江县财政局于2021年12月下达《文物保护经费》费用1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共计1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利用过程中具体事务性开展工作发生的费用。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14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计划资金与到位资金相等,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完成了该项目全部资金支出。根据日常工作开展进度及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用款计划报批财政审批后,结合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财政授权支付,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前期实施单位按照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单位,按绩效目标编制规划报批相关部门。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是本单位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的有力保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按程序规定进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发挥绩效最大化作用。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100%的完成了全县827处文物点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完成10处文保单位安装制作保护标志碑;完成100个文保单位安装制作责任人公示牌;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减轻自然灾害4处;通过目标完成,强有力的改善了文物保护环境,减轻损坏,并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对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勘察等,力争使命,传承历史命脉。
(2)效益指标。保护文物,传承历史命脉达到了预期成效。
(3)满意度指标。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方针,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整个项目在资金使用和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实施决策正确,适应了新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南江文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由于全县文物量多、面宽、类杂,现有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开展工作需要,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无资金来源,没有得到有力保护。
(三)改进建议。
争取文物保护经费,切实做到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方针,让文物永远活在当下。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