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进修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09:51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卫生进修学校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卫生进修学校主要负责全县在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全县乡村医生的技能提升培训。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南江县卫生进修学校主要开展廉政教育、疫情预防宣传及扶贫帮扶工作,并积极筹备乡村医生培训及其他医技培训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卫生进修学校是南江县卫健局下设的专门从事在职医务人员和村医培训的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现有编制6人,在职人员5人,退休16人,学校内设教务科、财务科、总务科、办公室。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0.04 万元,比上年增加1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0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0.04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0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8万元,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100.04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一金以及办公等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1.人员支出69.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30万元,绩效工资13.32万元,津贴补贴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2万元,住房公积金7.38元,社会保险费6.0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5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68万元,奖励金18.00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 0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无特定目标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预算减少,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8.79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卫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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