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09:46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编发[2007]42号)的通知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消毒产品、生活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行为;承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公共卫生。一是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严格落实承诺办证后的事后监督,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控烟”宣传及文明劝导,对公共场所“防艾”宣传及安全套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以住宿、美容美发、KTV、200 m²以上的商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重点,3月中下旬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检查,6月初开展以中高考住宿为重点的住宿业专项检查,10月中下旬开展“红叶节”公共场所专项检查。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结合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明确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对于无证单位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充分运用“双随机”,以传染病防控为核心,分春秋季统筹推进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以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核病筛查等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四是以水质抽检为抓手,加强部门协作,对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为重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立案处罚。

(二)医疗卫生。一是完成日常被监督单位数据、信息的变更,在“双随机”监督任务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以处罚为重点,明确全年的被监督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名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以“惩处指导并行”的方式进行规范。确保全年办结一般程序案件不低于20件。二是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疫苗流通等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内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督查;持续加强日常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机构、人员依法开展放射诊疗;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予以从严查处。三是继续推行“小诊所”常态化治理工作,利用“双随机”监督抽检机制强化对麻醉、精神药品及器械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抓好中医药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三)职业卫生。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借助执法装备,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对2021年受到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扎实开展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划分为三类,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未超标且接害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监督检查;对接害人数小于10人的用人单位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在全面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突出查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用人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生产企业及时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提升全县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四是要做好职业卫生快检装备使用培训学习,设备要及时投入使用,使用要有使用记录,切实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确保物尽其用。

(四)继续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检。在国抽、省抽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县级“双随机”监督检查,以2021年监督情况,理清被处罚单位及存在问题单位,作为2022年“双随机”重点监督对象,并进行“回头看”。在各监管领域范围内连同国家、省、市、县各级抽检比例确保整体不低于30%。对“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处。

(五)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荣获全市“基层党组织”的荣誉中继续深化成果,突出党建工作特色亮点,在办公地点搬迁后,着力打造党建文化阵地。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谈心谈话,解决工作中的“庸、懒、散、浮、拖”问题。突出党建引领执法,强化党建与中心、重点工作的密切结合,全面围绕党建抓实抓好业务工作,统筹开展执法监督。

(六)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前期开展情况下,继续深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开展,不断推行各类形式的教育活动,坚持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彻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主题教育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践行落实。持续推进“学习强国”每日必学,将学习融入工作,不断增强理论知识,全员达到学习要求,努力推动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态势。

(七)强化稽查信访工作。一是对投诉举报线索处理情况、制、着装管理情况、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及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应用不定期稽查的方式。二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稽查,稽查科对本年度的每件处罚案件在局政法股法制审核前和结案后进行两次稽查,并出具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工作会议,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查记录表》,采取办案人员交叉评查的方式对本年度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本年度对大队2015-2020年期间办理的所有处罚案件进行再次稽查,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汇总后,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八)突出宣传信息工作。严格按时、按质、按量保证各个平台的数据录入,确保对日常监督和处罚情况、双随机信息真实,及时更新被监督单位信息。利用各类宣传日时间点,强化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工作中的重点、亮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将工作动态形成新闻信息并上报上级部门及各类网站,全年发表新闻信息不少于36条。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9人,供给车辆1辆。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行政办公室,市场监督科,许可审查科,稽查科共4个科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27.47万元,比上年增加6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4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27.47万元,比上年增加6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7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7.4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47万元,比上年增加61.62万元,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327.47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一金以及办公等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327.4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77.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72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54.24万元,奖金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2.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9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09万元,在职人员目标奖68.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49.5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4.44万元,差旅费11.5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福利费3.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1.0万元,主要是:购买电脑2台,1.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0.16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