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09:40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及建设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加强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和数据安全及管理。负责本县药具年度需求计划的编制、汇总、审核、上报、药具的免费发放和仓储保管工作,定期对乡镇药具工作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药具工作年度要求,紧紧围绕卫健工作中心任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顺应改革,着眼新机遇、新常态,以“强体系、筑网络、保基本、全覆盖”为目标,以资源整合为契机,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工作创新为动力。重点抓实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药具发放网络建设方面

1.国家免费药具发放渠道建设。深入推进药具宣传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进高校、进医院、进超市(便民店)、进宾馆、进娱乐场所”的“十进”模式。建设满足群众需求的药具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国家免费药具的易得性。

2.县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县站阵地建设,重点增加硬件设施的投入,建标准化的药具展示室、仓储室。

3.建乡镇(街)药具宣传服务室。配备药具展示橱窗,知情选择知识图片,让流动人口、社区居民、人口聚居地群众享受到优质及时的药具服务。

4.增加药具发放网点。为了做好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深化全县“互联网+免费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强化免费药具监测哨点信息工作,做好发放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健全药具发放体系,提高二维码注册扫码率。

(二)药具服务方面

1.加强药具服务宣传。充分利用科技服务“三下乡”,避孕日、防艾日、节假日等各种载体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免费药具发放的新品种、新模式。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健康知识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

2.加强药具服务的创新。各乡(镇)、社区要以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为重点,克服发放工作中的“盲点”,不断创新药具服务的方式、不断畅通药具服务的渠道、不断扩大药具服务的范围,努力提高药具发放的覆盖面、易得性和及时率。使流动人口较多区域的药具发放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常态化。各乡(镇)、社区要动态管理本区域内已公布的药具免费发放网点,各级网点的药具发放品种、地址、负责人和电话等相关内容。信息增加或变动后要及时更新,并做好上报工作。

3.加强药具工作调研。推动药具改革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依靠社会各界的参与,资源共享,积极拓展发放渠道,继续探索多点发放,形成部门配合、方便群众的药具发放新模式。努力实现个性化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扩大发放覆盖面,确保发放到位。从而提高群众对药具的易得性和满意率,提高药具使用率。

(三)药具管理队伍建设方面

1.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乡村两级药管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面对面、零距离等方式,提高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实现由管理为主向优质服务为主的转变。今年重点在于指导好社区、乡镇、村级药具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四川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并积极组织群众扫二维码领取免费避孕药具。

2.强化考核督导。强化对基层药具工作情况的督查,重心下移,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将药具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一并安排、督导、考核,促进全县药具工作创新发展。

3.抓实作风建设。强化对避孕药具调拨发放等中间环节的监控,杜绝免费药具流入市场,各级要结合实际完善药具订购计划和药具供应发放两个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作流程图,从制度和源头上防范药具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

(四)疫情防控方面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要求,信息中心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局党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部署,利用下乡发放药具、指导业务之际,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五)扶贫工作方面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信息中心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扶贫政策和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多与贫困户交流思想和宣讲政策;二是指导和引导贫困户搞好产业发展;三是帮助贫困户外出务工创收;四是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给予扶持和帮助。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8人,无供给车辆。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25.18 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0 %。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25.18万元,比上年增加2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5.18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1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18万元,比上年增加25.18万元,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125.18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一金以及办公等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1.人员支出 88.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37.24万元,绩效工资 18.60万元,津贴补贴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9万元,奖金万元,住房公积金10.08元,社会保险费1.6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2万元,其中:办公费万6.39元,差旅费0.81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0.48万元,奖励金28.8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 0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无特定目标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预算减少,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信息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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