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09:25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职责

1、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及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

2、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
   3、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

4、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畅通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儿的急诊急救能力。

2、加强督导指导。2022年县保健院继续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联乡镇(社区)进行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督导指导制度,对挂联乡镇(社区)开展督导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强化全县妇幼人员培训。2022年县保健院试行分片区培训与县级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开展辖区妇幼健康服务和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同时开展1期新进妇幼人员岗前培训班,以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加强质量控制。2022年县保健院结合季度业务督导指导、县卫健局组织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及专项工作要求等,切实开展好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质量控制评估工作。

5、严格控制“三率”。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力争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

6、结合基公卫项目妇幼健康管理,持续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指标。利用《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实现县域内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辖区居住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2022年力争达到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8%以上。

7、加大妇女常见病查治,提高覆盖率。为确保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实现《两纲规划》2022年达80%的目标,本年度要加大对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宣传和组织,结合妇女两癌检查、计划生育三查工作等工作全面开展妇女常见疾病筛查,确保妇女常见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100%。

8、落实疫情防控,加强学科建设,力促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新提高。

9、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党建、医疗质量管理、 疫情防控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9年,是集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基层保健为一体的全民所有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2年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00人,其中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80人,聘用人员220人,长赡人员1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人员22人。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单位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817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4.59万元,占总收入14.37%;事业收入7000万元,占总收入的85.6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817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5.54万元,占总支出98.91%,项目支出89.05万元,占总支出1.0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江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31.9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单位职工调岗增资导致2021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5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4.59万元,较上年增加142.66万元,增幅13.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单位职工调岗增资导致2022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74.59万元。按功能科目来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1.18%;卫生健康支出957.68万元,占总支出的81.53%, 住房保障支出85.57万元,占总支出的7.29%。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8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2年预算数为4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2022年预算数为8.6万元,主要用于: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42.95万元,主要用于: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4.45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未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5.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86.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3.84万元,绩效工资269.4万元,津贴补贴3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4.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4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69万元,住房公积金85.57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2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工会经费12.49万元,福利费15.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7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0.92万元,离休费12.81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3.44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9.05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89.0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4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原因是:上年漏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21万元,主要是:购买医疗及办公设备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9453.07万元。其中:房屋面积16425.14平方米,原值3549.34万元;车辆7辆,原值20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原值23.98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原值176.0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我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8125.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3764.72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361.05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07101-保健院202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307101-保健院2022绩效目标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