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潭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4 15:25


元潭镇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基本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谱写和美元潭新篇章。扎实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一盘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乡村振兴向整体推进、向全域拓展。加快实施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营造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良好氛围。积极培育文明乡风,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以及有悖家庭伦理、社会公德的现象。

二是聚焦主导产业,吹响文旅发展新号角持续巩固“东茶西花”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支持培育川茶5号等优良品种,全面清理整治撂荒闲置土地。依托“笔架山万羊场”,鼓励和支持周边农户毗邻山林优势,大力发展黄羊养殖等特色产业,实现特色优势产业整体转型升级。逗硬落实“粮十条”“猪十条”“消除撂荒地十条”等措施,全面完成粮食生产、黄羊养殖县下达目标任务。支持花能解语、九股泉水、宏信生物等重点企业扩产提能,鼓励以茶叶、玫瑰花等元潭特色农产品为基础,开发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精深加工产品,不断擦亮元潭文旅金子招牌,让“君子之乡”的独特魅力绽放得更加耀眼。

三是聚焦项目建设,激发追赶跨越新动能。树牢“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理念,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招引1个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加快推进彭家缘山泉水厂项目,有序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集镇污水管网新建、熊家坝村联网路、字库村通组路、易家大院保护、南丰村史馆(农耕文化馆)等项目,整体包装提升元泉富硒山泉、元潭玫瑰情海等项目。按照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资金,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文化特点的美丽乡村。

四是聚焦民生事业,彰显执政为民新担当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继续支持舞龙、太极拳等各类文艺民间活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继续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持续做好劳务输转,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化解,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灾综合防治等底线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逗硬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残困帮扶等各项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急难有救。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下足绣花功夫着力解决一批长期信访、非法上访、到处乱访问题。

五是聚焦自身建设,树牢清正廉洁新形象。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流程,用好用活“红色便民代办队”,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从严从实抓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评估,扎紧政府花钱口子,放宽惠民利民路子,以政府紧日子换取百姓好日子。严肃查处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敢于对不正之风亮剑。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清风正气蔚然成风。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属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核定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26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25人),实有人数50人(其中:行政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25人)。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财政所等机构,下属事业单位4个(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0人。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元潭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元潭镇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204.6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4.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20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4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6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20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4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68万元,占总支出99.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0.4%。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4.6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4.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46万元、农林水支出36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4.6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4.3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4万元,占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74万元,占20%,卫生健康支出30.76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89.46万元,占7.4%,农林水支出363.26万元,占30.15%,住房保障支出2.52万元,占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占0.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的日常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5.91万元,主要用干: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数)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8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的其他管理事务。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78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9.84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6.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76万元,主要用于:健康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72.32万,主要用于:城乡社会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4万,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7.4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中心开展务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日常工作事务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驻村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 年预算数为183.81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主金。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2 年预算数为116.5万元于: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管理事务安全监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元潭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4.6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4.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1199.6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0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9.89万元,津贴补贴96.38元,奖金97.2万元,绩效工资15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4万元,住房公积金63.7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35.93万元,其中:办公费95.44万元, 印刷费1万,水费9万元、电费17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1.13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40.6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工会经费6.46;福利费8.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1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2.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万元。

(二)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001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多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元潭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1204.69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元潭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元潭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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