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3 15:54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稽核管理、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创新宣传居保政策,提高群众参保意识。动员各乡镇(街道)依托村社(社区)QQ群或微信群推送“南江居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南江、广播、印发政策宣传单、召开院户会宣讲等多渠道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确保居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利益。一是各乡镇(街道)深入村、社区广泛宣传动员参保,确保16周岁以上(除在校学生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确保完成市县下达的参保扩面目标任务。二是针对系统暂停人员和待遇发放失败人员,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参保人员“应发尽发”。三是对低保、特困、重残、返贫人员落实财政代缴政策,全面完成符合代缴的困难群体“应代尽代”。

(三)强化经办过程监督,维护居保基金安全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零报告”制度》并下发乡镇。二是健全部门信息互通、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数据比对排查,全力避免违规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现象发生。三是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

(四)深化改革创新服务 ,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一是设置便民服务综合窗口,切实推进“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实落地。二是深入开展居保经办人员练兵大比武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强居保惠民生”督导组职能,督促各乡镇(街道)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作风整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定期和不定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对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加强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内部管理坚决做到督得严、找得准、管得狠,在年终考核中严格实行个人和单位重大作风纪律问题一票否决。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7人,供给车辆0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59.84万元,比上年增加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8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59.84万元,比上年增加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84万元,占总支出95%,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8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84万元,比上年增加6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2、基本支出247.84万元,占总支出95%;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5%。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一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待遇领取人员验证管理、基金稽核、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以及确保驻村开展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47.84万元,其中:1.人员支出175.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1.23万元,绩效工资38.85万元,津贴补贴5.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7.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5万元,住房公积金20.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3.31万元等。2.日常公用支出14.4万元,其中:电费0.61万元,办公费2万元,水费0.5万元,印刷费1.5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福利费2.7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万元,差旅费3.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48万元,奖励金57.6万元。

(二)项目支出1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类项目支出12万元,基金管理专项经费5万元,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万元,养老保险人员生存验证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待遇领取人员验证管理、基金稽核、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以及确保驻村开展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等费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净值3.9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全部为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等。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万元。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居保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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