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金融管理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08 10:38

金融办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检查落实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

2.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县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我县地方金融就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促进我县金融产业蓬勃发展。

3.负责分析全县经济金融运行形势,搭建银政、银企交流和项目对接平台;承担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推动银行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信贷规模、增强全融支持具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4.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对我县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负责驻县金融保险部门(包括融资平台,担保机构等)的工作指导,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

5.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我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7.负责编制我县季度金融简报,承担收集我县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 年是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年,我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等信贷支持方面重点突破,积极扩大融资规模,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突出抓金融发展。以“金融顾问”为抓手,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企业加强融资能力建设,满足信贷条件。围绕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聚焦县级实施、储备、包装的10个重大项目、92个储备项目、167个市级重点项目,确保辖内信贷总量稳步增长,主动与省级金融机构对接、沟通,寻求金融优惠政策在南江落地见效;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普惠服务,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县农信联社改制农商行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根据产业发展量身定制“农字号”保险产品,加大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为创造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供金融支撑,为企业融资提供“绿色通道”,为加快产业发展降低发展风险提供保险保障。

二是突出抓金融稳定。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共建共享力度,解决经营困难,提高经营水平,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配合银行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和融资环境,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和对困难企业的纾困解难;持续加强县域内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促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高标准、高要求完成疫情防控,不发生疫情事故。

三是突出抓处非防范和宣传。持续加强处非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处非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处非成员单位多平台、多方式深入群众宣传;坚持每季度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定期研判防范非法集资形势,做到抓早打小,科学化解存量,防控增量。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我单位为政府办代管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县金融办核定财政供给事业编制8人,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6人,无车辆,无下属二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 100.09万元,比 2021 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72.96万元,增加 27.1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的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0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0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的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10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9万元,占85.01%;项目支出15万元,占14.9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100.09万元,比 2021 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1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的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3万元,主要是预算口径调整的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结构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9万元,占总支出85.01%,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14.99%。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9.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交通补贴、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 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 年预算数为7.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3万元,主要是预算口径调整的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0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9.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82万元,津贴补贴2.07万元,绩效工资3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7.11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40万元,其中:办公费用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福利费0.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7万元等。

(二)特定目标类支出

2022年特定目标类支出15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经费、融资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6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车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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