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文物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08-25 15:29 来源: 政府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抓好党建工作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巩固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文物保护工作结合起来,使单位职工人人有进步,文物工作项项有提高。

2.落实文物保护工作

(1)文保项目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经费,争取10月份向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申报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3处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50万元)。二是实施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凤仪蒋氏祠堂修缮项目工程。三是争取完成百坪马氏祠堂项目后续展示利用、安消防等工作。四是配合省考古院的专业人士,开展现场测量等数据采集,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万山营村苏维埃旧址(万山营刘家祠堂)保护修缮方案的编制,并获得省文物局的批复,为2021年项目申报奠定基础。

(2)主要业务工作

一是完成三处第九批省保补充申报的文本,经省文物局专家组评审全部通过,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3处,对13处第九批省保和第三批市保实地测量结合文物周边实际现状,完成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主要工作。二是完成22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碑地安装。三是完成马氏祠堂的省级终验,绩效评价。四是配合省考古院的专业人士开展现场测量等数据采集,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红三十军长赤医院旧址、川陕省长赤县沙溪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川陕省南江县桐麻树乡苏维埃政府旧址三处红色建筑修缮方案的编制和立项工作。五是配合省考古院指派的人员对红四门城墙的现状进行调查,为红四门及城墙的保护获取有价值的基础信息资料。六是多次对县域内部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文物安全。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经纬度的填写和不可移动文物网上基础信息的填报。七是全面完成本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权意见征求的回复。

(3)文保常规工作

一是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二是做好“十四五”南江县文物保护规划。三是引导百姓自发组织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四是做好应急性抢救性发掘工作。五是配合好重大项目,做好文物调查勘查、考古调查工作。六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和旅游融合,促进文物、文旅、社会、经济全方位发展。七是做好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筑牢文物安全工作

(1)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职责

一是县文物局将与全县所有乡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乡镇和村委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辖区负责制。

二是完成南江县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人公示,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

三是完成文博单位和宗教场所“三定三禁”工作,以消防安全确保文物安全,更换灭火器30套。

(2)文物安全巡查

一是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月巡查一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2个月巡查一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季度巡查一次、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半年巡查一次、未上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年巡查一次的要求开展好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二是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急性排危工作。三是配合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文保股做好文物执法工作。

4.协助省局承办2020年度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专题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加快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立法进程。县文物局于9月22日至24日协助省文物局在南江县举办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专题培训班。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文物局属县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为新增财政一级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供给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注:该单位为2020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与上年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收、支总计260.84万元。(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6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6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4万元,占31%;项目支出180万元,占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注:该单位为2020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与上年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84万元。(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该单位为2020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与上年情况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5.92万元,占94.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万元,占2.61%;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占1.31%;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占1.81%。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栏次

1

2

合计

260.84

260.84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45.92

245.92

20702

文物

245.92

245.92

2070204

文物保护

245.92

245.9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0

6.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8

6.2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8

6.28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0.52

0.52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19

0.19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09

0.09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24

0.24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41

3.4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41

3.4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41

3.4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1

4.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1

4.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1

4.7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0.8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2.教育(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4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8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注:该单位为2020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与上年情况分析)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完成预算95%。(因该单位为2020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与上年情况分析)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和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50%。(因该单位为2020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与上年情况分析)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保护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11月16日接待四川园治古建筑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专家一心5到光雾山景区对米仓古道古道内三处文物保护单位(官仓坪关隘及道路、两河口桥桩孔遗址、截贤驿站道孔遗址)进行实地踏勘和初步测绘500元;二是11月25日接待四川省考古研究院专家一行5人到东榆工业园区莲花石材厂开展文物保护工作54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文保股采购办公台式电脑2台,以便有序开展业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开展文物保护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较规范。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履行了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但受各种因素影响,项目资金执行较为滞后。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凤仪蒋氏祠堂的保护修缮拟依据现状勘察为基础,重点排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各种隐患,对人为干预进行纠正,建议拆除后期搭建,力争恢复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导致该维修项目进展缓慢;二是因文旅融合,为了让文物融入全县经济社会,2020在全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加之县文物局编制仅6人,其中1人在博物馆担任馆长,1人在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实际从事本职工作的仅4人,导致工作推动较缓慢;三是因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严禁,通过预算编制、财政投资评审、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实施程序时间跨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单位将督促项目工作小组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力争在本年度完成项目工作。

(2)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完成了全县文保单位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并对新发现文物实施了调查、勘察,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对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更换和添置灭火器,完成了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对四处文保单位:接龙桥、花拱桥、官仓坪、龙门溪桥实施文物保存环境整治及安全排危等绩效目标。评价时没有发现该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南江县文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新发现文物调查、勘察等,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等,配合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对四处文保单位:接龙桥、花拱桥、官仓坪、龙门溪桥实施文物保存环境整治及安全排危等。

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完成了全县文保单位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并对新发现文物实施了调查、勘察,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对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更换和添置灭火器,完成了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对四处文保单位:接龙桥、花拱桥、官仓坪、龙门溪桥实施文物保存环境整治及安全排危等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减轻自然损坏

4处

4处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

827处

827处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实现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目标

90%以上

90%以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护文物,传承历史命脉

良好

良好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安全巡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

良好

良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方针,群众满意度较高

90%以上

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南江县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

预算单位

南江县文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0

执行数:

160

其中-财政拨款:

160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本次保护修缮拟依据现状勘察为基础,重点排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各种隐患,对人为干预进行纠正,建议拆除后期搭建,力争恢复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

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文物维修、保护、展示面积

476.98平方米

476.98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安全事故发生率

≤0.5‰

≤0.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文物损毁、违规修复发生率

≤0.5‰

≤0.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

显著

显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游客满意度

85%以上

85%以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宗族人群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文物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才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费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文物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文物局属县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局长为八级职员,内设文保股、办公室、博物馆股。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共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其中:事业管理8级1人,事业专技7级1人,事业专技10级1人,事业专技12级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计26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8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共计26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4万元,占31%;项目支出180万元,占6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目标完成100%,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算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好,将把绩效目标的自评结果运用到以后年度的项目实施中,并将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整个单位在各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实施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实施进度快,最终效果好。实施决策正确,适应了新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南江文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由于全县文物量多、面宽、类杂,现有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一是政策支撑不足;二是缺乏专业的人员、人才、人力。

(三)改进建议。

争取单位编制人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文物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加文物保护社会购买能力。

 

 

 

附件2

 

南江县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县文广旅局将加强对本专项资金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将运用到你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和以后年度相关专项资金的安排。

2.项目立项。2018年9月5日四川省文物局出具关于《凤仪蒋氏祠堂保护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文物函[2018]147号);2019年2月22日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出具《关于核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巴文广旅[2019]3号)。

资金申报的依据。2019年8月南江县文物局、南江县财政局向省文物局申报该项目资金《南江县文物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南文物〔2019〕11号),2020年7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111号)、2020年11月2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南江县文物局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教〔2020〕68号)下达南江县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资金160万元至南江县文物局。

3.根据省财政厅、省文物局印发的《四川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090号〕),制定《南江县文物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用于支付凤仪蒋氏祠堂保护修缮项目的保护规划编制费、文物本体维修施工费、项目施工监理费、专家咨询及评审费、设施建设费等费用。根据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4.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下达资金文件要求执行和管理使用该项目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支出计划拨付,进度较为合理;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开支标准合规合法;财务管理上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需政府采购的项目,都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凤仪蒋氏祠堂的保护修缮拟依据现状勘察为基础,重点排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各种隐患,对人为干预进行纠正,建议拆除后期搭建,力争恢复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

2.计划本次保护修缮总体目标是拟依据现状勘察为基础,重点排除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各种隐患,对人为干预进行纠正,拆除后期搭建,力争恢复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在实施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立项批复四川省文物局出具关于《凤仪蒋氏祠堂保护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文物函[2018]147号);2019年2月22日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出具《关于核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巴文广旅[2019]3号)方案实施项目施工的,申报项目目标与项目实施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有序高质量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南江县文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通过前期准备、组织过程和分析评价三个步骤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8月,针对该项目我单位积极向省文物局申报项目资金,2020年7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111号)、2020年11月2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南江县文物局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教〔2020〕68号)下达南江县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资金160万元至南江县文物局。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共计资金160万元,全部是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资金使用见下图标:


子项名称

费用(万元)

备注

1

工程费用

137.3

含税

2

设计费

7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复杂系数1.15、附加系数1.55、改扩建系数1.2(含扩建厕所等)。已优惠为8.9折(已签合同9万元,再补签合同2万元)。注:蒋氏家族集资4万元

3

工程预算费及清单控制编制费

3.83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4

监理费

5

建设部发改价【2007】670号文件,计取

5

工程预算审计费用

0.5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6

招标代理费

1.37

工程费用的1%

7

专家评审及咨询费

1.8

按常规

8

甲方管理费

3.2

按财政部财建(2016)总额控制数费率表504号计算

合计

160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16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计划资金与到位资金相等,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完成了该项目全部资金支出。根据工程进度、合同约定方式等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用款计划报批财政审批后,结合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财政授权支付,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前期实施单位按照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凤仪蒋氏祠堂保护修缮保护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局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文保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文保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实施流程:①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②对现场进行钻探、勘测,收集第一手资料。③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④设计院拟定出设计方案后,组织专家对方案论证、评审。⑤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实施。(设计及施工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招标确定实施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凤仪蒋氏祠堂保护修缮项目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古建筑修缮项目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按程序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公示等规定进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为确保项目程序合规合法、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严格按照古建筑修缮实施规程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发挥绩效最大化作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凤仪蒋氏祠堂保护性维修工程按照程序已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已完成的项目进度质量较好。

(3)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严格控制支出,未出现超预算支出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对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及促进当地旅游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生态效益,无三废排放,符合环境测评指标,对周边环境影响甚微,全力配合了卫生城市的建设工作。

(3)可持续影响方面。持续时间较长,重点解决了南江县白坪村马氏族人的情感寄托及文物传承。

(4)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进祠堂的游客满意度高,宗族人群满意度非常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凤仪蒋氏祠堂修缮项目位于正直镇,是中国传统村落,是川东北地区忠孝文化地的清代古建筑,在实施中,重点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评价,严格按照预算总目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支出,未超出总成本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1)项目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执行和实施,项目的管理、完成和效果均达到预期目的,管理较规范,完成进度好,实施效果较好。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项目管理资料不齐备、项目实施进度时有滞后、项目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滞后等问题。

(2)后续安消防存在安全隐患。由于该项目是对文物本体进行修缮,安消防未列入到此次项目实施中。

(3)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有序稳步推进。

(4)建议财政加大对文物保护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现有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文物保护(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南财教〔2020〕41号)下达南江县文物局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扶贫)20万元。用于保障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新发现文物调查、勘察等,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对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更换或添置灭火器等,配合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对四处文保单位:接龙桥、花拱桥、官仓坪、龙门溪桥实施文物保存环境整治及安全排危等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下达资金文件要求执行和管理使用该项目资金,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根据绩效目标使用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日常运转,完成了全县文保单位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并对新发现文物实施了调查、勘察,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对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更换和添置灭火器,完成了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对四处文保单位:接龙桥、花拱桥、官仓坪、龙门溪桥实施文物保存环境整治及安全排危等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100%的完成了4处(接龙桥、花拱桥、官仓坪、龙门溪桥)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以确保减轻自然损坏;100%的完成了全县827处文物点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完全了对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添置和更换安消防器材;通过目标完成,强有力的改善了文物保护环境,减轻损坏,并及时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对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勘察等,力争使命,传承历史命脉。

2.效益指标。助力南江县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和光雾山AAAAA级景区,真正的实现了让这个城市的文物活起来,丰富城市精神、激发正能量、增强软实力。

3.满意度指标。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保方针,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文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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