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9 14:3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国家级、区域、县级)医疗中心,是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市中医学校、广元职工医学院、成都铁路卫校、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川东北区域医联体和秦巴区域医联体成员之一;县传染病医院、县急救分中心、县临时储血点设立于医院。

坚持公益性,确保基本医疗,满足特需服务,以人为本,为人民健康服务。主要承担区域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充分发挥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对口支援等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宗旨。

二、单位概况

南江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3年,属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医院现设有18个职能科室、20个临床科室和6个医技科室。编制床位520张,开放床位800张。在职职工69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卫生健康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9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万元,占总支出8.63%,项目支出66.6万元,占总支出91.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费补助标准调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为卫生健康支出7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费补助调整。

(一)基本支出6.2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旅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奖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6.29万元。

(二)项目支出6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取消加成补助和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无收入支出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无经营性国有资 产。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医院无财政预算政府采购资金,医院采购事项资金来源为自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634.56万元,有救护车8辆,业务用房屋64786平方米。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66.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人民医院2021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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