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3 16:4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辅助性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规定必须经县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县政府批准。

2.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或拟定有关制度,按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

3.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工作服务。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制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分析和绩效评价,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7.组织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8.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服务,确保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9.负责县级国有资本投入、国有企业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打造支部建设新品牌。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实践创新”四位一体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建党100周年,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典型选树和学党史活动,创新智慧党建平台和阵地建设,推进“一企业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党员一旗帜”创建,力争年内形成党建特色品牌1个,党建示范阵地2个。

2.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紧密结合县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明晰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职责定位,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确保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3.持续推进二级企业整合。持续深化改革,按照《南江县县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方案》《公司章程》、“一企一策”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章程、方案以及内控制度,明确企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督促涉改企业集中优势资产资源,聚焦主业主责,及时划转资产、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定岗定员定责,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工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解读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强化协调沟通,推动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人,供给车辆0辆。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2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2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2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万元,占总支出61.83%,项目支出38.6万元,占总支出38.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1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28.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62.5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7.12元,其中:基本工资19.37万元,绩效工资14.33,津贴补贴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万元,奖金7.2万元,住房公积金4.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5.4万元,其中: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0.8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福利费0.8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3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8.6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15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4.8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53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8.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国资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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