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3 11:2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一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和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常态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明年大检顺利通过。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发挥供销平台优势,助推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三是夯实供销工作综合改革。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为农服务网点,增强网点服务能力,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强化农产品购销、农资化肥销售、农技服务、土地托管等传统业务,强化农贸市场、停车经营、快递物流、餐饮服务等新兴业务,探索养老、幼教、再生资源回收等业务。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申报。加快沙河综合市场改造、沙河土地托管、大河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做实做细消费扶贫项目工作,继续加强缙南合作,总结经验,强化南江特色优质农产品加工宣传,努力增加订单量和销售额。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1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74.2442万元,比上年增加37.9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2442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74.2442万元,比上年增加37.9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442万元,占总支出97.24%,项目支出4.8万元,占总支出2.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244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9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2020年终考核目标绩效奖。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2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888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56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2442万元,比上年增加37.9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2020年终考核目标绩效奖。

(一)基本支出169.444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26.28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106万元,津贴补贴33.9396万元,工会经费1.6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96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332万元,奖金3.6755万元,住房公积金9.7201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2349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2.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0.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888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22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2.1888万元。

(二)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测和信息管理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我单位年初预算无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只有一般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政府性基金无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只有一般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0.6365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602供销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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