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7-13 11: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领域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 以及“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依法查处文化娱乐场 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 社会艺术等级考试、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经 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 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广播电视、电影、网 络视听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 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出版、版权、 网络出版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扫黄打非” 有关工作任务;负责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行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来开展工作,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效。

2.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网吧、演出、娱乐、出版物等市场管理,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安定有序。

3.通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部门概况

文化执法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42134.08元,比年增加164250.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134.08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42134.08元,比年增加164250.32元,其中:基本支出764134.08元,占总支出90.74%,项目支出78000元,占总支出9.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2134.08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4250.3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134.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5296.32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66.8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95.84元、住房保障支出46775.0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2134.08元,比年增加164250.3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764134.08元,其中:

1.人员支出621574.08元,其中:基本工资203280元,绩效工资0元,津贴补贴16957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2366.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85.48元,奖金88940元,住房公积金46775.04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42560元,其中:办公费18127.36元,咨询费1000 电费4000元, 邮电费22332元, 物业管理费600元, 公务接待费2000元, 劳务费9600元,工会经费7795.8元,福利费9744.84元 ,其他交通费用45360元,差旅费22000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0元,其中:生活补助4000元。

(二)项目支出78000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78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办案差旅费和脱贫攻坚帮扶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00元,比年预算总额减少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21单位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原单位执法用车已统一收归机关事务局。2021年未作预算安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作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作预算安排。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做预算安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4800,其中通用设备23台价值104535元;家具、用具、装具11个价值10265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8000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1年文化执法大队预算批复附件.xls

2021年文化执法大队预算批复附件1.xls

                     

                      南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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