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6:0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编发[2007]42号)的通知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消毒产品、生活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行为;承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公共卫生。一是以住宿、美容美发、舞厅(包括卡拉OK)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重点,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结合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明确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坚持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规范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承诺制新办证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打击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提高办证率,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办证的教育引导,对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罚。在监督工作中将“控烟”“防艾”等重点工作贯穿始终;二是充分运用“双随机”统筹推进学期开学期间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重点事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健康安全。三是以水质抽检为指引,加强部门协作,对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对农村供水点抽检不合格情况函告水务部门,对学校供水点抽检不合格情况函告教育部门。

2.医疗卫生。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疫苗流通等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日常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机构、人员依法开展放射诊疗;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予以从严查处;继续推行“大处方、泛耗材”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双随机”监督抽检机制强化对麻醉、精神药品及器械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抓好中医药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3.职业卫生。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借用执法设备,严格规范执法,合理运用“双随机”监督机制,对被监管单位按照危害程度及接害人数实行全覆盖、按比例抽取的模式进行监督检查,将抽取对象全部纳入“双随机”名单,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二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的建设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常态化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申报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未依法申报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其进行申报,对拒不申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强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重点对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执业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4.全面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检。进一步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面完成国家、省、市级在各领域的监督抽检工作,在各监管领域范围内继续推进县级“双随机”监督检查,连同国家、省、市、县各级抽检比例确保整体不低于30%。对“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处。

5.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学校、供水单位等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规范设置,布局、分区、通道流程等院感防控要求进行重点监督,对新冠疫苗流通、接种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保障防控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6.医疗卫生专项。一是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打击药店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黑诊所、各类游医、假医、及各类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等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非法行医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卫计监督协管员前哨作用,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打击,加大处罚力度,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的坚决予以依法移送。二是强化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医疗美容机构超诊疗范围、医师和护士资质培训或进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消费者提供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血液安全监督。对临床用血机构、血液透析及单采血浆站等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川省单采血浆站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不良执业记分。四是强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对我县新开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厂区环境、产品是否达标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新兴企业合法合规。

7.公共卫生专项。一是5月份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项检查,动态掌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情况,对档案建立、清洗消毒及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抽检工作,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查处;二是6月份开展游泳场所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对场所、人员证件及公示、清洗消毒、档案建立及卫生设施设备的设置等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水质抽检,并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五小行业及医疗行业的合法合规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四是5月份开展供排水、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基本情况,加强对人员、水源、制水工艺及水质检测等重点情况的监督检查。

8.职业卫生专项。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建材等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各项工作要求,切实降低粉尘危害。尽力实现尘毒危害企业的两个100%和6个95%的目标。

9.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创建优秀党支部为指引,力争在全县党支部中脱颖而出,突出党建引领工作亮点,得到县级的肯定和认可。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谈心谈话,解决工作中的“庸、懒、散、浮、拖”问题;整治工作执行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以常态化推行整治工作。突出党建引领执法,强化党建与中心、重点工作的高度结合,全面围绕党建抓实抓好业务工作,统筹开展执法监督。

10.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会前学习等各种形式,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开展,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主题教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持续推进“学习强国”每日一学、每日一做,将学习融入工作,不断增强理论知识,全员达到学习要求,努力推动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态势。

11.强化稽查信访工作。一是抓好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监督员规范着装、执法程序、证件证章使用、工作、生活纪律等不定期进行稽查。二是严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关,要求自立案之日起将稽查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及时避免执法过错行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组织集中分析探讨,现场点评打分,以提升办案水平。三是畅通投诉举报路径,确保年内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记录、有处理、有反馈,查处及时率、结果反馈率均达到100%。四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人员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对执法监督检查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落实专人统一集中管理相关影像资料。

12.突出宣传信息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各行业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大型宣传活动,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大力营造“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舆论积极引导”的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职业防护意识。二是

严格按时、按质、按量保证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确保对日常监督和处罚情况、双随机信息真实,及时更新被监督单位信息。利用各类宣传日时间点,强化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工作中的重点、亮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将工作动态形成新闻信息并上报上级部门及各类网站,全年发表新闻信息不少于40条。

13.提升能力建设。一是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全年要求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上精益求精,办出高质量、高要求案件,并力争评选为省、市、县优秀案例。二是以片区形式召开协管及村医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升协管人员的执法监督能力,强化基层村医的规范执业意识。三是进一步结合会前学法、专题培训、外出参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利用现场执法检查等契机进行执法技能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素质能力建设。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人,供给车辆1辆。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属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行政办公室,市场监督科,许可审查科,稽查科共4个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65.85万元,比上年增加3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8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65.85万元,比上年增加3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85万元,占总支出98.5%,项目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5.8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85万元,比上年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一)基本支出226.3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1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18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57.04万元,奖金30.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1.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万元,住房公积金16.2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52.08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84万元,邮电费4.69万元,差旅费9.7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3.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2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0.11万元。

(二)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9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1万元,主要是:购买电脑2台,1.0万元,购买打印机2台,0.6万元,购买挂式空调一台0.5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9.6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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