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5:12 作者: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民族、宗教、文物、林 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等法律法规;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 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 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

5.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 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游览者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和服务业管理等工作;

6.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7.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 作,监督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 使用费;

9.根据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特点,向国内外、省内外宣传 介绍风景名胜区特色;

10.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发布风景名胜区天气、能见度等与旅游相关的信息;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和调查统计工作,按规定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形成完整的资料,妥善保存;

11.指导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 作,定期对员工进行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训练,提高职工的素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聚焦发展安全,保障景镇和美善治。抓实疫情防控;抓实安全生产;抓实综治维稳;抓实应急管理。

2.聚焦民生保障,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强化就业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强化卫健保障。  

3.聚焦规范治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写好改革序章;规范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4.聚焦特色优势,推动景镇振兴发展。放大5A品牌效益;扩大特色农业规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5.聚焦长远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抓好问题整改;规范建设管理;强化污染防治;严格环保执法。

6.聚焦党建引领,做实基层组织工作。做实基层党建;强化基层治理;汇聚统战合力;深化党风廉政。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光雾山管理处本级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人,供给车辆1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12.58万元,比年增加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12.58万元,比年增加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8万元,占总支出89.79%,项目支出11.5万元,占总支出10.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58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调标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万元、农林水支出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8万元,比年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调标

基本支出101.08元,其中:

1.人员支出92.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83万元,津贴补贴6.44万元,奖金10.80万元,绩效工资2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万元,住房公积金6.84 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40万元、福利费1.4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80万元。

(二)项目支出1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1.5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调研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补充派凉人员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5万元,比年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年预算增加,原因是根据年度中心及重点工作预备公务接待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年预算增加,原因是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必要运行维护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5.80万元,主要是采购打复印设备、图书档案装具、台桌椅凳柜类、复印纸、硒鼓及粉盒等办公设备用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63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1.5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光雾山风管处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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