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文化馆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最主要阵地之一,承担着全县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各门类文学艺术创作与研讨等基本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在全县范围开展“歌唱新南江·永远跟党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2)1-2月举办“喜迎新春·幸福南江”2021南江县迎新春系列文化活动;
(3)策划举办南江县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系列文化活动;
(4)6-8月在县城举办南江县第四届“律动巴山”全民广场舞大赛;
(5)9-11月举办南江县第三届歌舞大赛;
(6)完成大型舞台剧《巴山夜雨》复排工作。
2.开展群文辅导,保障公共文化权益
(1)全年持续开展群文辅导进乡村系列活动,计划开展12场次;
(2)开展分馆馆长和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活动,计划开展4场次;
(3)在寒暑假期间免费开办青少年假期艺术培训班,开设音乐、舞蹈、器乐、书法、美术等多种类兴趣班,寒假1期,暑假1期;
(4)在培训中心开展特色舞蹈培训,计划举办少儿拉丁舞培训班6期,业余健身舞蹈班2期,拉丁舞成人班4期,交谊舞成人班2期;
(5)开展线上艺术培训云课堂,计划开展24期。
3.加强非遗保护,传承传统技艺
(1)在春节元宵期间,通过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推出“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寻找米仓古道上的年味系列短视频推广直播家乡年活动,预计推出短视频200余条,直播活动3场次以上;
(2)将非遗项目融入到各类文化活动中去,让群众更深入的了解我县的非遗项目,让非遗项目在广大群众中流传开来;
(3)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对不能适应现代生活,即将失传的项目进行抢救性记录保护;
(4)建立传统技艺工坊(传习所),弘扬优秀的传统手工技艺,鼓励建立工坊,开发文旅商品;
(5)公布一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工匠,开展普查,摸清家底,对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代表性工匠给予命名;
(6)开展非遗展示展销展演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7)拍摄一批传统手艺人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进行推广;
(8)利用巴山茅山歌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文化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15名,供给车辆1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88.50万元,比上年增加8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0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88.50万元,比上年增加8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0万元,占总支出97.5%,项目支出4.8万元,占总支出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5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4.5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和年终目标绩效。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3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50万元,比上年增加84.5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和年终目标绩效奖。
(一)基本支出183.7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70.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9.22万元,津贴补贴5.26万元,绩效工资39.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3万元,目标绩效25.2万元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3.5万元,咨询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福利费2.59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费7.2万元,长赡人员生活补助费0.72万元。
(二)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非遗及民间民俗文化保护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25万元,其中:
(一)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无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5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流动文化车保险及燃油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固定资产原值239.3万元。其中文化流动车1辆,原值20万元;办公和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原值128.44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