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6 10:30

一、基本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县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在南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经营监管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治理。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扛牢安全责任担当。二是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构筑自然灾害防线。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七是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八是持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九是持续推进应急处突准备。十是抓好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十一是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十二是抓好应急队伍自身建设。

三、部门概况

应急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4人,供给车辆14辆。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下属事业单位2个。

四、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546.96万元,比上年增加5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96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546.96万元,比上年增加5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96万元,占总支出84%,项目支出233万元,占总支出1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6.9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9.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和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8.88。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6.96万元,比上年增加59.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入。

(一)基本支出1313.9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044.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9.10万元,绩效工资124.22万元,津贴补贴102.47万元,奖金9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0.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99万元,住房公积金52.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7.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38.19万元,其中:办公费42.43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74.9万元,维修费5万元,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专用燃料费8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7.81万元,福利费16.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1.45万元。

(二)项目支出2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委员会办公经费、应急专项经费、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维护费、马蜂窝摘取工作经费、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经费、应急值班值守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含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经费)、租赁移动短信平台资费、驻矿安监员补助、公车运行维护费、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7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33.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0。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33.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政府专职消防队划转我局管理,职能职责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9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1.5万元,政府采购印刷费7.5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共有应急保障用车、应急救援车辆、执法用车14辆。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131.71万元。

十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33万元。

十三、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南江县应急管理局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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