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2 10:4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拟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和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科普阵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队伍的建设工作。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的论证工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科学论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管理所属学会,指导下级科协的业务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迎接建党百年的冲刺之年,是“十三五”收官、“十四五”谋篇布局之年。全县科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紧扣“天府科技云服务”主线,创造性落实“四服务”职能职责,努力推进科协治理理念、治理标准、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组织体系、治理效能现代化,精准服务科技工作者、精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精准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精准服务富丽安康新南江建设。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有力地坚守初心使命

(1)、始终坚持党对科协的全面领导。推动全县科协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科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科协工作的根本标尺和长期任务来抓,切实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做到所有工作、所有活动、所有服务都在增强“三性”的要求下进行。

(2).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在学懂上深化、在弄通上消化、在做实上转化,立足科协的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从伟大思想中找方法、找指引、找遵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系统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思践用贯通、知信行果统一。

(3)、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守正创新,把握“时度效”,履行好在科技界举旗帜、聚人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等使命任务。引导科技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努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探索建立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红光、沙坝等地“三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长)兼任乡镇科协副主席的成功经验,持续深化“三长”的作用发挥,打造开放融合、互动共享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我县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以首位战略为导向,更有力地聚集创新要素

(4)、全力推进“天府科技云服务”工作。以全省“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成功上线为契机,切实抓好宣传培训、推广运行,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筹建我县“天府科技云服务”运维服务中心。以“科技服务智能精准供给工程”“科研成果智能精准转化工程”“科研项目智能精准承接工程”为载体,推动精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突破。实施“智慧科普、精准科普、直达科普”,推动精准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取得新突破。助力四大特色农业、四大新型工业、四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5)搭建一批创新创业高端服务平台。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考核、认证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工作站整体运行水平。积极组织七彩林业申报创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力争实现全市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零的突破,集聚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积极组织我县科技人员参加省市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各类学术交流会议,为全县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展示交流平台。

3、以全域科普为关键,更有力地做实惠民工程

(6)、大力实施《南江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大力推进《南江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实施,切实加强科普宣传栏、“科普e站”等基层科普阵地建设,更新科普大篷车设施,以每年“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集中科普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科普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科普六进”活动,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7)、全面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学校,全面建成南江县共享科技馆、南江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科学工作室,为全县青少年开展创新活动提供平台。举办第31届南江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国、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充分展示我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举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活动,组织贫困留守儿童参加科普夏令营,积极组队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

(8)、扎实推进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扎实推进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和产业扶贫、技能扶贫、精神扶贫、阵地扶贫、关爱扶贫“五大扶贫行动”实施以及“送、帮、创”活动开展,组织动员学会(协会、研究会)、院士(专家)工作站、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专家服务团(队)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乡土人才等为贫困村贫困群众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对贫困群众开展“定点、定向、订单”式培训,帮助提高劳动生产技能,培养懂技术、善经营、能带动的科普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致富能力。

(9)、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科普。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科协和学会“一体两翼”的组织优势,科技工作者专业优势,组织动员院士(专家)工作站、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乡土人才等躬行社会责任,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安人心、稳人心、定人心”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基调,强化科学防控引领,充分发挥“学术、智库、科普”优势,关注主流媒体公众号等,获取权威科学防控知识,建立全市科协系统融媒体联盟疫情防控宣传联动机制,统筹用好微信、微博和科普e站、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栏等传播渠道,围绕政策宣传、法治教育、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理性发声,分类精准传播科学权威、通俗易懂的优质科普知识,构建网络宣传矩阵,扩大科学防控知识推送覆盖面,在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和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双胜利中成就科技价值。

4、以学会学术为基础,更有力地融入产业发展

(10)、健全学会服务产业发展机制。及时出台《南江县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重点布局科技评估、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制定和科技奖励推荐,实现学会资源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鼓励支持学会与县科协合作,策划举办各类学术交流、决策咨询、技术咨询、科学普及等活动,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为基层创新发展引智引才。

(11)、提升学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鼓励涉农学会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理工类学会积极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医学类学会深入经济社会一线开展医疗服务,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以自身建设为保障,更有力地展示科协形象

(1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动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制度办法。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系统部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蒲波、彭宇行、侯晓春及张尚华、刘凯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科协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3)、加强科协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自觉性。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努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重点在新经济组织建立科协,加强乡(镇)、街道(社区)科协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科协兼职主席、常委、委员履职机制,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科学技术协会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人,供给车辆1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0年县科协收入预算总收入为73.76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7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997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249万元元,住房保障支出2.6322万元,绩效项目支出36.8万元。

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3.7671万元,比上年增加36.3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671万元,占总收入50.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3.7671万元,比上年增加36.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671万元,占总支出50.1%,绩效项目支出36.8万元,占总支出4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767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职能职责增加,主要是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调资变动等。二是老科协活动经费预算,三是科普活动经费资金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997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249万元元,住房保障支出2.6322万元,绩效项目支出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7671万元,比上年增加36.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职能职责增加,主要是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调资变动等。二是老科协活动经费预算,三是科普活动经费资金预算。

(一)基本支出36.967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1.09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8524万元,津贴补贴9.5328万元,奖金0.9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50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3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1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91万元,住房公积金2.632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5.874万元,其中:办公费1.5529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4387万元,福利费0.698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2.484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3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科普活动、老科协活动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4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2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次数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开展减少公务出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8万元,主要是: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

202年政府采购支出0.8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3.4748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