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8-25 18:49 来源: 县农服中心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委办〔2019〕79号)规定,主要职责为:一是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培训专业等就业培训信息,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服务。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对农民工提供的就业服务: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服务。三是对农民工创业的服务: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四是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服务、提供社会保险关系续接和转移服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服务、提供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服务、提供工伤认定服务、提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服务、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服务、提供女农民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服务、提供协助追索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服务。五是对农民工的政策咨询和维权服务:提供信访接待服务、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服务。六是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七是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八是对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九是对农民工提供疾病预防宣传、指导服务。十是对农民工子女中适龄儿童开展免疫接种工作服务。十一是农民工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服务。十二是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十三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十四是开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党团组织建设。十五是提供农民工的档案管理服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提升技能稳就业,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明白人。规范政策执行。严格执行省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严选培训机构,及时完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方案,精准筛选学员培训需求,按需分类定制培训内容;采取“视频点名+现场核实+不定时抽查”跟班模式,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坚持电话抽查全覆盖,严把资料审核关,严格资金拨付。精准培训提升。依托巴中村政学院成立大巴山农民工培训学校,开设农民工专题研修班。配合就业局对2016—2018年就业技能培训3713 名学员开展“大回访、大提升”行动,全面摸清3644参训学员就业现状、产业发展、技能需求。组织专业培训机构,以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为抓手,围绕“南江建工、南江小厨、光雾导游”等特色品牌,培育地方工匠能人。超额完成任务。2019年10月14日在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南江黄羊大酒店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巴山工匠杯”暨首届巴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2019年,市级下达劳务品牌培训任务680人,完成培训751人;返乡创业提升培训任务239人,完成培训281人,目前培训补贴资金正在审核中。

2.政策扶持促增收,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领路人。兜底政策红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南江县就业创业助推脱贫攻坚八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具体实施办法,《南江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三条措施》已报县政府审批。加强各类创业创富先进代表评选表彰,积极兑现各类奖励政策。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基层人社服务站点加强政策宣传,支持鼓励在外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引领带动就业创业。大力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依托小河职中、县职业中学师资组建了创业服务指导专家团队和大学生创业创新联盟,建立了亿联家居销售园、宏帆广场商业综合体等返乡下乡创业园区,开展创业创新孵化。2019年,全县回引返乡创业人员415人,创100万经济实体125家。2019年10月29日,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李一漫处长一行来我县检查指导农民工回引创业工作并给予高度肯定。按照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领导小组关于考核激励全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市县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县。持续加强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优化创业环境,设立了1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按6000万元的标准给予授信贷款,并由县级财政进行贴息支持,切实解决创业者融资困难。扩宽贷款渠道,与南江邮政银行、天府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增强创业人员创业信心。回乡恳谈共促发展。春节前,县委召开南江县返乡创业人士座谈会,150余名返现创业成功人士和在外成功人士齐聚,共谋家乡发展大计;与县总工会、人社局先后前往山东烟台、成都等地,分别召开乡友恳谈会,与创业者面对面,宣讲创业优惠政策、收集创业需求、听取建议化解难题。

3.夯实平台强服务,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代言人。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制定了《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落实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农民工回引、创业、培训、维权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八大推进”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宣传工作的通知》《南江县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建设方案》等文件,建立2019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清单,积极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务实推动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动态采集录入各类信息9000余条。强化服务站点建设。在输出人数较多的山东、陕西、重庆等地,对原驻外劳务基地资源科学整合,新建烟台、西安、重庆等7个农民工服务站,增强人员信息采集、劳动力转移推介、就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确保农民工转移出、收益稳、权益好。在流动党员较集中地区,建成了烟台、西安在外农民工流动党支部。2019年9月20日,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孙建立率队到南江县驻烟台农民工服务站考察调研,高度评价南江—烟台农民工服务协作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对照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八大推进”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依托县政务中心,设立回乡创业服务平台,对返乡创业开公司、办企业、立项审批实行“一站式”受理。应周军、黄杰等80名欠薪农民工的诉求,与工会前往山东烟台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按照县政府万国县长对上访农民工岳小平诉求批示,配合县总工会开展外出维权救助工作。邀请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主任前来分享维权救助先进经验,并达成了互帮互助的维权救助合作机制。先后受理维权救助30件,办理28件(其中办结县长信箱上访件一次),2件正在办理之中,协调域外农民工救助维权5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人社局、住建局、天府银行等部门开展送政策、送文化、送温暖活动,发放政策资料400份、礼品150余份。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为2019年新成立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代管。内设机构4个,编制6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5.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44万元。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5.09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09万元。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1万元,占84.67%;卫生健康支出(类)0.34万元,占6.68%;住房保障支出(类)0.44万元,占8.6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9万元,完成预算5.09万元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本年预算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万元、津贴补贴0.33万元、绩效工资1.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0.34万元、住房公积金0.44万元等。
  公用经费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2万元、电费0.08万元、租赁费0.48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年初无预算,单位成立后,也无项目预算。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部门工作完成上,按照年初计划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农民工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农民工信息平台建设、群众信访、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劳务基地建设)等各相关任务,发放了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缴纳了在职职工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各项支出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2019年在职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指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2019年组成决算单位为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本级,内设机构为回引创业股、培训股、法规宣教股、综合股。

(二)机构职能。根据《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委办〔2019〕79号)规定,主要职责为:一是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培训专业等就业培训信息,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就业前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服务。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对农民工提供的就业服务: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服务。三是对农民工创业的服务: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四是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服务、提供社会保险关系续接和转移服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服务、提供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服务、提供工伤认定服务、提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服务、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服务、提供女农民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服务、提供协助追索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服务。五是对农民工的政策咨询和维权服务:提供信访接待服务、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服务。六是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七是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八是对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九是对农民工提供疾病预防宣传、指导服务。十是对农民工子女中适龄儿童开展免疫接种工作服务。十一是农民工户籍管理和登记管理服务。十二是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十三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十四是开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党团组织建设。十五是提供农民工的档案管理服务。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核定编制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5.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1万元,占84.67%;卫生健康支出(类)0.34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类)0.44万元,占8.6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也未制定绩效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目标作为年度目标。

2.目标完成情况。

(1)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超额完成。依托大巴山农民工培训学校、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南江黄羊大酒店等定点培训机构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巴山工匠杯”暨首届巴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2019年,市级下达劳务品牌培训任务680人,完成培训75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返乡创业提升培训任务239人,完成培训28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7%。

(2)农民工优惠政策宣传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南江县就业创业助推脱贫攻坚八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具体实施办法,《南江县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三条措施》已报县政府审批。加强各类创业创富先进代表评选表彰,积极兑现各类奖励政策。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基层人社服务站点加强政策宣传,支持鼓励在外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引领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依托小河职中、县职业中学师资组建了创业服务指导专家团队和大学生创业创新联盟,建立了亿联家居销售园、宏帆广场商业综合体等返乡下乡创业园区,开展创业创新孵化。2019年,全县回引返乡创业人员415人,创100万经济实体125家。2019年10月29日,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李一漫处长一行来我县检查指导农民工回引创业工作并给予高度肯定。按照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领导小组关于考核激励全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市县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县。

(4)强化信息化建设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八大推进”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宣传工作的通知》《南江县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建设方案》等文件,建立2019年度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清单,积极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务实推动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动态采集录入各类信息9000余条。

(5)强化域外站点建设稳就业。在输出人数较多的山东、陕西、重庆等地,对原驻外劳务基地资源科学整合,新建烟台、西安、重庆等7个农民工服务站,增强人员信息采集、劳动力转移推介、就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确保农民工转移出、收益稳、权益好。在流动党员较集中地区,建成了烟台、西安在外农民工流动党支部。2019年9月20日,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孙建立率队到南江县驻烟台农民工服务站考察调研,高度评价南江—烟台农民工服务协作工作机制。

(6)强化农民工维权保民生。对照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八大推进”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依托县政务中心,设立回乡创业服务平台,对返乡创业开公司、办企业、立项审批实行“一站式”受理。应周军、黄杰等80名欠薪农民工的诉求,与工会前往山东烟台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按照县政府万国县长对上访农民工岳小平诉求批示,配合县总工会开展外出维权救助工作。邀请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主任前来分享维权救助先进经验,并达成了互帮互助的维权救助合作机制。先后受理维权救助30件,办理28件(其中办结县长信箱上访件一次),2件正在办理之中,协调域外农民工救助维权5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人社局、住建局、天府银行等部门开展送政策、送文化、送温暖活动,发放政策资料400份、礼品150余份。

3.支出控制管理。为加强经费支出控制管理,本单位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支出控制严格。

4.预算动态调整。按照财政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变动,在年中和年末及时进行了预算调整,预算调整也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进行,所录入的各项信息指标均按实际发生的进行准确录入。

5.执行进度安排。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月进行发放,公用经费按照年度总额分月申报计划,专项经费按照实际工作进度进行申请。

6.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调整预算5.09万元,实际支出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违规记录情况。无。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单位2019年度无专项预算。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质量。为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绩效评价,本单位安排专人收集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资料,

2.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2019年绩效目标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自评结束后,将按照要求在规定的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3.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单位预算编制动态调整及时,目标任务明确,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无。 

(三)改进建议。无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2.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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