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9年度南江县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8-25 18:47 来源: 县居保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编发〔2010〕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管。及时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指导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抓好政策宣传

结合中央、省、市、县相关的新政策,利用春节广大在外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住每户的明白人和管钱人,重点宣传个人缴纳保费管理方式、个人领取养老金构成以及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打消群众顾虑,使广大城乡居民认识、认知、认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居民自觉自愿参保,早参保多缴费,尽可能的多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2.重抓工作提前

一是在2019年1月上旬安排部署新一年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目标,力争在2019年春节前夕完成目标任务的60%,到2019年6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70%,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全面推进银行代征代扣。改变传统的现金征收模式,规避基金征收风险,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参保缴费。

3.把住“两关”,确保待遇发放

认真总结前期发放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发放流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做好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到龄参保人员资格的核实上报、公示和审批工作,确保60周岁以上的参保群体能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严格执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于3月至7月下旬集中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验证”工作,实行村(社区)公示、上报,乡(镇)核实,县级部门随机抽查,极力杜绝死亡不报、死亡迟报现象的发生。

4.做实“一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群体的养命钱,要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规范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实行两线管理规定,做到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实施全程监控,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放。

5.抓好档案管理,迎接达标验收

严格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的要求,坚持软硬件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场地设施建设、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组织体系等方面的工作,确保2019年省社会保险业务专项检查验收达标。

二、机构设置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五股一室,分别为征缴股、退管股、财务股、稽核股、档案股和办公室。编制17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211.35万元,与年初预算169.77万元相比增加41.58万元,增长25%,同比2017年232.14万元,减少20.79万元,减幅率9%。

2019年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211.35万元,与年初预算169.77万元相比增加41.58万元,增长25%,同比2018年232.14万元减少20.79万元,减少9%,其中:基本支出211.35万元,同比2018年232.14万元减少20.79万元,减少9%,占总支出的100%。

2019年收支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除开事业单位人员每年薪级工资正常晋升有所增长外,其余各项支出均为减少。一是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63.21万元,同比2018年的201.91万元,减少38.7万元,减幅率为19.2%;二是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为9.34万元,同比2018年度10.33万元,减少0.99万元,减幅率9.6%;三是人员经费2019年度为15.45万元,同比2018年度30.23万元,减少14.78万元,减幅率为48.9%,四是按照中央财政政策规定,下调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比例,另外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规定严格压缩公业务费的开支。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1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35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5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1.35万元,与年初预算169.77万元增加41.58万元,增长25%,同比2018年232.14万元,减少20.79万元,减少9%。

2019年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35万元,与年初预算169.77万元增加41.58万元,增长25%,同比2018年232.14万元减少20.79万元,减少9%,其中:基本支出211.35万元,同比2018年232.14万元减少20.79万元,减少9%,占总支出的100%。

2019年收支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除开事业单位人员每年薪级工资正常晋升有所增长外,其余各项支出均为减少。一是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63.21万元,同比2018年的201.91万元,减少38.7万元,减幅率为19.2%;二是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为9.34万元,同比2018年度10.33万元,减少0.99万元,减幅率9.6%;三是人员经费2019年度为15.45万元,同比2018年度30.23万元,减少14.78万元,减幅率为48.9%,四是按照中央财政政策规定,下调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比例,另外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规定严格压缩公业务费的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232.14万元相比减少20.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79万元,减幅率9%。

2019年收支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除开事业单位人员每年薪级工资正常晋升有所增长外,其余各项支出均为减少。一是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63.21万元,同比2018年的201.91万元,减少38.7万元,减幅率为19.2%;二是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为9.34万元,同比2018年度10.33万元,减少0.99万元,减幅率9.6%;三是人员经费2019年度为15.45万元,同比2018年度30.23万元,减少14.78万元,减幅率为48.9%,四是按照中央财政政策规定,下调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比例,另外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规定严格压缩公业务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69万元,占89.8%;卫生健康支出(类)9.34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类)12.32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18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1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0.72万元,完成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9.34万元你,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10万元、津贴补贴5.81万元、奖金16万元、绩效工资3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万元、住房公积金12.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2万元.(12月31日办理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26.48万元结转到2020年度)。
公用经费1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71万元、邮电费2.65万元、物业管理费3.13万元、差旅费2.05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分别为: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由于单位一年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制度,对一般性无工作实质内容的来人来客一概不予接待的原则,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

2.其他交通费支出。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X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部门工作完成上,按照年初计划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及管理、城乡居民政策宣传、到龄人员工资发放、对精准贫困户16-59周岁人员养老保险代缴、死亡人员生存认证、群众信访任务,发放了在职职工、大学生见习生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缴纳了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各项支出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均为专项工作经费,各项目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进行支出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基金管理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5万元,执行数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参保和参保死亡人员档案管理,对29.61万余人参保人员档案归档、日常管理及信息维护。对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乡镇,使各乡镇尽快收集资料并对信息进行核对,规范参保人员档案约4965份。同时加快参保人员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形成催收材料常态化、归档材料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高效规范开展。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5

执行数:

2.85

其中-财政拨款:

2.85

其中-财政拨款:

2.8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参保和退休人员待遇领取档案管理,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一是做好日常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参保人员档案约4965份。二是对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乡镇,使各乡镇尽快收集资料并对信息进行核对。三是加快参保人员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形成催收材料常态化、归档材料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率(%)

完成全县29.61万余人参保人员档案归档、日常管理及信息维护。

共完规范完成城乡居民参保及退休人员档案4965余份,涉及参保人员29.61万余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档案管理规范化

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的资料要求收集完善档案信息。

年内共归档清理参保人员档案4500余份,当年资料完善率达到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办公费1.2万元,差旅费1.65万元。

办公费1.2万元,差旅费1.6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档案利用率(%)

规范整理档案,完整保存人事档案信息,按照规定提供查阅、调取、转移等服务。

年内共归档个人材料3.5万余份,接待查阅档案1780余人次。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效开展

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参保人员的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收集、清理、完善退休人员及参保人员档案资料,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高效开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考(聘)人员满意度

参考(聘)人员满意达到95%以上。

一年来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未发生一例档案遗失、泄密、篡改等问题,档案当事人、利用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2.基金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基金管理程序,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专项管理,有效规范化基金管理,保证国家基金安全。参保人员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基金管理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75

执行数: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规范化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专项管理,规范化基金管理,保证国家基金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基金管理

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专项管理。

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化管理。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管理工作规范化

按社会保险法和基金管理程序规范化管理。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基金管理程序,规范化管理养老保险基金。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基金管理工作完成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费用

办公费1万元、网络及信息设备维护费0.9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0.75万元、印刷费0.55万元。

办公费 1万元、网络及信息设备维护费0.9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0.75万元、印刷费0.5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证国家基金安全

规范化管理基金,保证国家基金安全。

规范化管理基金,保证国家基金安全。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全县城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稳定,对群众的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稳定,对群众的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考(聘)人员满意度

 

参考(聘)人员满意度

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参考(聘)人员满意度

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统计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1.32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执行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所致。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该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该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无该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该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无。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无。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经办机构(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财政对本单位在编人员失业保险(项)、工伤保险(项)和生育保险(项)的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支出(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对本单位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补助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无此项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无该项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2.南江县居保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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