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潭镇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8-21 16:53 来源: 元潭镇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5、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奋力开创元潭景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元潭镇持续加压、用力,坚持不松劲、不闪火、扶上马、送一程,全年实现73户253人脱贫销号,檬子村整村脱贫,全镇无一户一人返贫,贫困发生率降至零。一是抓好脱贫补短。根据村“乡三有”、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脱贫标准,补短建设安全饮水工程3项,落实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1处,完成镇便民服务中心和17个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站规范化建设,通过发展“四小产业”、介绍外出务工等方式,稳定提升群众收入。二是抓实问题整改。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和省、市、县督查巡查反馈问题,分门别类专项建立台账,并落实责任,逐村逐户逐条对照整改,全年完成问题整改89个。三是抓准基础数据。再次进行贫困户基础信息采集,扎实做好信息动态调整、帮扶手册修改,连心卡更换,确保基础数据、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三位一体,连心卡、扶贫系统、帮扶手册三方同一。强化部门统筹、力量整合,全力完成镇扶贫项目库建设。

2、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一是推进康家岭村示范村建设。完成康家岭村乡村振兴规划设计,从“特色产业、村落宜居、村风文明、村级治理、村民生活”五个方面着手,示范村建设全面对标达标,通过验收。二是推进乡村振兴基础性工作。依托“书记主任一肩挑”,坚实乡村振兴村级人才支撑;做深做细“道德银行、村规民约”,纯净、纯朴乡风民风;制定全镇“乡村环境治理三年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大力推进村级环境攻坚。

3、深入实施产业培育。坚定“茶山花海”一张产业蓝图绘到底,着力上规模、促融合,全年实现两个再上新台阶。一是特色产业再上台阶。把牢“道地药材、黄羊”两大特色产业定位,借力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等政策,依靠“农户+专合社+公司”发展模式,创新“以草制草、人机结合”、“科学栽植三步法”栽管经验,引进元丰盛世农业、五个包牧业等公司,全镇2019年扩面发展茶叶至4300亩(新植1650亩)、玫瑰芍药至4800亩(新植1300亩),养殖黄羊达6500多头。二是农旅融合再上台阶。依托茶叶、玫瑰芍药产业,新培育五梁、康家岭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3个,农家乐7家,升级打造康家岭200亩核心旅游示范园区,新增步行道、夜景灯、观光长廊等配套设施,并同步推进康家岭村300亩二期旅游园区建设。2019年5月1日,成功举办了首届芍药玫瑰园游会,吸引游客近10万人。

4、全面补齐基础短板。交通短板全面补齐。全镇通村公路全面联网建通,年内已完成“十三五”道路规划勘测并录入国家项目系统,并新建园区产业路20公里,规划上报楠木-新庙旅游环线路12公里。住居环境全面改善。全年完成C级危房改造15户,D级危房改造11户,新增治坪、韩岭聚居点挡土墙、排洪堰等配套设施, 落实地质避让搬迁农户10户,切实改善了居住条件。安全饮水全面提升。提升改善了五梁村安全饮水项目,新铺设饮水管道20km,维修加固太平寨、韩岭村山坪塘3个,人畜饮水安全进一步提升。

5、倾力发展民生事业。一是倾力提升社会保障。“五大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7%以上。新增城镇就业1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530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倾力巩固生态环境。我镇以“禁止秸秆焚烧和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广泛媒介、加强宣传,落实责任、联防联控,并加大对焚烧秸秆、污染河道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设石寨村垃圾填埋场1个,引导复垦复绿2处,拆除集镇下河坝违章企业3家,整治砖厂、搅拌厂2个。

6、扎实做好社会治理。一是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线索的收集、甄别和查办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攻势,目前共发现线索10条,经核实后上报1条。二是扎实做好信访矛盾化解。面临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我们牢牢抓住彭宗兴、伍斗碧、张仁珍、周绪英、君子老街等信访痛点,着力领导包案、辖区稳控、镇村联动研判,全年我镇未发生重大信访问题。

7、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府系统“四个意识”更加牢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更大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力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树立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全面加强依法治理,坚决执行镇党委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认真办理议案建议11件、提案12件,办复率达到100%。

8、有序推进日常工作。一年来,民政、财政、国土、建管、规划、食药、卫生、城乡医保、畜牧、水利、林业、统计、老龄、武装、妇女儿童等工作方面都有新的进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内设置机关综合办事机关5个,分别是:党政和信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财政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设置1个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事业管理中心3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35.8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8.77万元,下降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64万元,占95.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4万元,占4.7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66万元,占57.53%;项目支出652.22万元,占42.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5.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8.77万元,下降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8.77万元,下降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6.03万元,占27.7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9万元,占0.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63万元,占5.64%;卫生健康(类)支出29.38万元,占1.9%;节能环保(类)支出61.35万元,占3.99% ;城乡社区(类)支出116.64万元,占7.59%;农林水(类)支出742.24万元,占48.33%;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14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17万元,占2.15%;其他(类)支出6万元,占0.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62.6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42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8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支出决算为6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类):支出决算为11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支出决算为74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商业服务业(类):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类):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4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3.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驻村工作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便民中心运行经费”、“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26万元,执行数为4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2.便民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小2型水库的安全性,提高了小2型水库的运行效率,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小2型水库管护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管护效率,提升管护工程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8.26

执行数:

48.26

其中-财政拨款:

48.26

其中-财政拨款:

48.2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便民中心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75

执行数: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保障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5

执行数:

0.5

其中-财政拨款:

0.5

其中-财政拨款:

0.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小2型水库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小2型水库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正常运转

水库安全得到保障,水库正常运行

水库安全得到保障,水库正常运行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100%

群众满意度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元潭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驻村工作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元潭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9万元,比2018年减少20.44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元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元潭镇敬老院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 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 指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 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元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乡辖17个村,2个社区。内设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个领导机构,下设党政和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劳动保障办公室、财政所四个综合办事机关及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会计核算中心四个管理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l)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1、行政公务员24人。

2、行政工勤1人。

3、事业人员1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64万元,占95.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4万元,占4.77%;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66万元,占57.53%;项目支出652.22万元,占42.4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差旅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根据该中心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下降0.14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附件2:

2019年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保障的要求及2019年度预算编制草案设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内容。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资料费、办公用品费、党建资料费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驻村工作经费是在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关键之年对驻村工作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驻村工作经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驻村工作队的日常工作开支,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资料费、办公用品费、党建资料费等,工作队按需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工作保障率达到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附件3

2019年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小II型水库管护项目实施情况:我镇共有小2型水库1处,根据省水库巡查管理办法及水库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将以下内容作为评价工作开展的重点:

1、保持库面整洁,及时清除库面树木、柴草,制止库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及一切有损库体安全建筑物和障碍物;

2、保持溢洪道畅通,及时清除溢洪道内障碍物及两侧陡坡;

3、管理好启闭机设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及其它观察设施,制止人为破坏;

4、制止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如库址处挖塘、打井、采石取土、违章垦种、库内炸鱼等行为;

5、密切关注库水位,严格执行防办下达的控制运行的计划调度水库水位;

6、汛期密切关注水量,确保水库水量安全线;

7、保证农用安全生产;

通过定期巡查,翻阅值班记录,汛期监测,群众反映等作为考核依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严格执行了上级水库管护要求及水库管护员值班制度,定期对小2型水库清扫除障,密切观测并准确掌握当前天气变化、雨情和水情,做好报讯任务,定期维护闸阀等,确保了群众的安全生产,确保汛期安全度过,无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总体得分为90分,其中水库清洁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得分35分,汛期值班值守得分35分,群众评价得分20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年初预算及上级水库管理要求,通过值班值守情况、汛期报讯防汛情况、群众是否能安全生产情况,明确设置绩效目标防洪度汛。

2、项目管理

(1)、水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值班责任,严守工作岗位,在完成原分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防汛报汛及值班工作。

(2)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度汛方案和调度命令。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及上级下达的各项通知和指示,并做好记录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带班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3)密切观测并准确掌握当前天气变化、雨情和水情(水位、库容、进出流量、汛限水位、降雨量等),建立测报档案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报汛任务,及时、准确做好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及报汛工作。遇上级来电询问时,要熟练、准确的作出回答,不得谎报、错报,不得相互推诿。

(4)汛期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管理人员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出现空岗、擅自离岗现象。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岗值班的,应报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提前做好调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脱岗,并追究相应责任。

(5)按要求开展水库工程巡视检查。当遇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库水位骤升骤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水库工程出现比较严重的病险情况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必须坚持24小时严密巡查。若发现水库工程出现异常或发生险情的,立即报告上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并做好水库应急抢险前期工作。

(6)保持坝面整洁,及时清除坝面树木、杂草,制止坝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溢洪道架设拦鱼网等行洪障碍及一切有损水库安全的行为;负责保管好水库现场存储的防汛物资,认真看管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测报等观测设备。

(7)一旦发现破坏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

3、项目绩效

按照管理办法,管护员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定期对雨量、水量、库容进行严密监测,汛期按时报讯防汛,确保了人民的安全生产,在预算资金范围内高质量完成管护工作,对管护人员按照人均不低于0.5万元的目标实现增收,未发生任何汛期安全事故,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库管护人员流动频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管护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肯干事、能干事的人员,努力提高整体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元潭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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