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玉湖长滩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7 17:4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水利局、县文广旅局的指导下,南江县玉湖长滩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巴中市玉堂水库建设管理局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加快玉湖长滩旅游区发展、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助推南江文旅强县建设为主线,以基层党建、景区建设、水库管理、脱贫攻坚等为重点,强化目标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规划实施一批基础项目

一是加快景区规划修编。配合县旅游主管部门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完成玉湖长滩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玉湖景区环库路建设。配合建设玉堂水库沿湖岸线旅游公路、骑游道、步游道建设,同时打造沿线景观。三是完成玉湖码头工程建设。四是完善景区智慧旅游服务,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完善玉湖、长滩旅游接待功能,增强景区的吸引力、承载力。

(二)建设一支高效管理队伍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成立玉湖长滩旅游培训中心,建立旅游人才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将院校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对不同层次的旅游专业人才进行培训,尽快做到所有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整顿市场秩序,适时成立旅游行业协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有关问题。三是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文明意识,共同塑造和维护旅游区良好的旅游形象,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氛围。

(三)强化行业安全管理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水利行业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平安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专项活动,确保景区平安。二是完善水库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制度。通过项目,完善玉堂水库监控平台建设,实现水位监管平台化。同时,开展水库、景区应急处置、医疗急救队伍的管理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三是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抓好山地灾害、防洪度汛、道路交通、防震减灾、文物安全、水上安全、食品卫生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分类制定监管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增添旅游发展动力

(一)拓展宣传营销渠道。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营造大旅游氛围,巩固客源市场。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上对我区的旅游资源进行连续性集中宣传推介,提高我区旅游知名度。二是积极组织宣传促销活动,广泛传播玉湖长滩信息,拓展客源市场。积极与省内外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点)合作,实现旅游市场对接、客源互动;积极组织景区(点)、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旅游节会,从而拓展国内及周边地区的客源市场。三是高起点谋划,大手笔运作,拓宽宣传玉湖长滩旅游的途径和方式,出版一批介绍玉湖长滩名胜古迹、自然风光、风俗民情的书籍、影像作品,打造一批影视、歌曲、舞蹈等文艺精品。

(二)深入挖掘景区历史内涵和旅游资源。挖掘长赤红军文化,诠释红色旅游文化;深入挖掘玉堂湖周边傅家龙泉村古村落、灯盏窝、莲花石、天冬子、地洞子、石笋、神脚石、圈洞子、柏山村明镇寺等古文化内涵;七彩长滩周边龙耳山、佛爷洞等文化资源;利用举办龙舟赛、抢鱼节、大酥肉节、玉湖庖汤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旅游文化品位,坚持“仿古风格、文化嵌入、山镇合一、旅商并举”的原则,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互相渗透,赋予景区活的灵魂,努力打造全域旅游黄金品牌。充分利用玉堂湖南侧苹果包和西侧073乡道旁钓鱼体验池改造为儿童水上乐园,儿童水上乐园和南江县玉堂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水上游览观光、体验融为一体,相辅相成。

(三)加快森林康养基地、拓展训练基地和水上体育运动训练基地建设。一是森林康养。引进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和理念,充分利用和挖掘“花果红光”的产业资源优势,创新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绿色农业以及保健食品、绿色农产品加工等康养产业;将农业发展与自然风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相结合,有机整合内容及项目,体现康养基地特色和吸引力;建设户外拓展、森林浴、森林步游道、养生温泉、养生饮食、森林茶馆、运动养生等,增加游客森林康养活动的体验参与积极性,增加游客体验愉悦感和满意度。二是水上运动。依托玉堂水库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进一步发展水上自行车、摩托艇、水上闯关、水下探险等水上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彰显人与自然的和谐。

(四)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加快推进玉湖长滩旅游区内现有国有旅游企业改革,优化股权配置,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注实注册资本,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经营项目,增大企业收入,助推景区建设发展。

三、部门概况

玉湖长滩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和玉堂水库建设管理局(两块牌子,1班人)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1人。

四、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万元、农林水支出16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1万元。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18.75万元,比上年减少3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7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18.75万元,比上年减少3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5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7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万元、农林水支出165.22、住房保障支出17.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5万元,比上年增减少3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2187.4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99.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5.24万元,绩效工资51.21万元,津贴补贴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93万元,住房公积金17.2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8.9万元,其中:办公费2.45万元,差旅费4.5万元,公务接待2.5万元,工会经费2.87万元,福利费3.58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经费和玉堂水库伤残人员补助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玉堂水库渠道维修维护零工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原因是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单位根本没有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主要是:办公室购买计算机设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购买办公设备等,主要是没有计划,故无资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874.33万元。

十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9.8万元,生产建设维护类一个项目,玉堂水库管护费4.3万元,主要用于玉堂水库灌区渠道清淤、砍障、维修维护零工费;行政事业类两个项目,一、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经费0.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二、玉堂水库伤残人员补助4.7万元,主要用于修建玉堂水库时受伤严重的人民群众的生活补助。

十三、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0年预算批复下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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