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0 17:2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拟定地方性财政稽查意见和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建议;监督检查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县财政局内各单位在编制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真实、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强财政监督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核查、内审内控、绩效评价等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开展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积极争取配齐县级监督检查专业人员,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监督检查人员业务培训,邀请财经专家授课,着力提升全县财政监督检查业务水平。

2、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

1深入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预算管理等九个方面的要求,坚决守住财经纪律底线。

2开展重点检查。落实中央、省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各项政策的有关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专项检查,三是对重点部门开展财经乱象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乱发钱物、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强化执纪问责。强化约谈、通报、督办、移送工作力度,对严重问题一律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加强财经纪律问题查处结果运用,配合组织部门将党政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与干部考核、监督挂钩。

3、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

1)围绕脱贫攻坚开展监督检查。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了解掌握政策实施效果,对以前年度已摘帽的乡镇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核查,确保脱贫攻坚“摘帽不摘政策”的贯彻。

2)推动惠民惠农资金“阳光审批”。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做好项目流程梳理、确定建设需求等审批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3)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通过上下联动等方式,切实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4、深化内部监督及内部控制

开展内部监督暨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在各股室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股室(下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组织保障。

5、加强会计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管职责,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安排,与会计股联合联动,对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检查。二是对内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6、配合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配合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围绕重要部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积极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落实专人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筛查,对部门监控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的跟踪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7、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绩效

探索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反馈,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自查、整改完善,着力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相关业务股室,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推进监督能力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绩效。

8、其他监督检查

一是按要求完成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按要求做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全部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15.98万元,比减少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98万元,占总收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15.98万元,比减少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8万元,占总支出70%,项目支出34.5万元,占总支出3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98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2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98万元,比增加3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

(一)基本支出81.4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4.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17万元,津贴补贴20.47万元,奖金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住房公积金5.57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6.79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6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34.5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专项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车配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办公用房属局机关调剂使用,无公车。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58,078,为其他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专用设备等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4.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查询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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