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0 15:31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医疗救助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医疗保障行政职责。

(二)2020年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基本、解民忧、推改革”,全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克服“七个有之”,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推动整治常态长效,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强化党性修养、锤炼干部作风、提升落实能力的重要契机,用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纵深发展,努力巩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扎实抓好职工生育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救助、精准扶贫“顶梁柱”保险项目等民生实事。
    三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持续对“两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失信定点医药机构的惩戒处罚力度,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自我规范,坚决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钱袋子”。
    四是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始终紧扣为民服务解难题,扎实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优化结算方式,推进实施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继续做好投诉咨询受理和服务,做好政策解释,努力化解矛盾;做好医保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通过充实经办力量、前置办事窗口、精减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增加上班时间、缩短支付时限、争创党员示范岗等办法,克服同比快速增长的报账工作量,方便群众办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在新闻媒体、公众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管力量,通过不断发现和暴露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效率提升,推动医疗保障工作落实见效。
    五是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坚持以《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四川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巩固好医保扶贫成效。

二、部门概况

医疗保障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1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84.51万元,比上年增加5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5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84.51万元,比上年增加5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1万元,占总支出87.8%,项目支出47万元,占总支出1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5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将原隶属于县人社局下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以及其他单位的职责职能合并,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增加了职能职责。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5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51万元,比上年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将原隶属于县人社局下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以及其他单位的职责职能合并,组建县医疗保障局,增加了职能职责。

(一)基本支出337.5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81.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5.7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81万元,津贴补贴88.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2.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0万元,住房公积金24.2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5.83万元,其中:办公费4.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6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1.00,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工会经费4.04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22.28万元,福利费5.05万元,退休活动费用0.0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47.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7.0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为完成基金相关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5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2020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21.88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购买办公设备21.88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22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主要是基金管理专项经费(含医疗救助工作)21.60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5%,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参保人员手册工本费4.50万元,印刷发放参保人员政策宣传手册及参保手册19000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落到实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10万元,确保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并按政策享受医疗报销补助,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推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家庭稳定幸福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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