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说明

2020-06-04 18:37 来源: 县居保局

一、基本职能及2020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南编发〔2010〕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管,宣传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及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指导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抓宣传,促扩面
  结合中央、省、市、县相关的新政策,利用春节广大在外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住每户的明白人和管钱人,重点宣传个人缴纳保费管理方式、个人领取养老金构成以及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打消群众顾虑,使广大城乡居民认识、认知、认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居民自觉自愿参保,早参保多缴费,尽可能的多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2.抢时间,促征缴
  一是在2020年1月上旬安排部署新一年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目标,力争在2020年春节前夕完成目标任务的60%,到2020年6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70%,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全面推进银行代征代扣。改变传统的现金征收模式,规避基金征收风险,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参保缴费。
  3.把两关,保发放
  认真总结前期发放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发放流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做好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到龄参保人员资格的核实上报、公示和审批工作,确保60周岁以上的参保群体能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严格执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于3月至7月下旬集中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验证”工作,实行村(社区)公示、上报,乡(镇)核实,县级部门随机抽查,极力杜绝死亡不报、死亡迟报现象的

  4.重监管,保安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群体的养命钱,要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规范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实行两线管理规定,做到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实施全程监控,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放。
  二、部门概况(机构设置)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五股一室,分别为征缴股、退管股、财务股、稽核股、档案股和办公室。预算人员17人。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91.287万元,比上年169.772万元增加21.515万元,增长1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72万元,占总收入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91.287万元,比上年169.772万元增加2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87万元,同比上年162.172万元减少2.29万元,减负率1.4%,占总支出83.6%,项目支出31.4万元,同比上年7.6万元增加23.8万元,占总支出1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2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772万元增加21.515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四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由单位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28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287万元,比上年增加21.5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四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由单位预算)。
  (一)基本支出162.17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45.4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1.452万元,绩效工资38.329万元,津贴补贴5.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7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1万元,职工工伤缴费0.525万元、生育保险缴费0.735、失业保险缴费0.629万元,住房公积金12.59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4.4万元,其中:办公费0.927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2.099万元,福利费2.6238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0万元等。

  3.公务员交通补贴:无。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无。
  (二)项目支出31.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类项目支出3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经费8万元,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及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本费6.8万元,养老保险人员生存验证工作经费8.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待遇领取人员验证管理、基金稽核、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以及确保驻村开展脱贫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等费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1.0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预算1.0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18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全部为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等。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5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1.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无此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无。
  7.教育支出。无。
  8.科学技术:无。
  9.文化体育与传媒: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保经办机构:指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机关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支出。

  11.结余分配:无。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无。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无该项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2.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3.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4.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5.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

  8.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款级明细表
     10.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11.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3.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4.南江县居保局2020部门绩效项目支出预算表

321505南江县居保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是上级相关部门来南江开展工作检查、政策调研接待支出;二是其他县(市、区)来南江交流业务工作接待支出;三是县本级对相关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专项检查、调研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的预算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其中:购置经费


0


运行维护费


0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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