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5 09:47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党建工作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巩固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文物保护工作结合起来,使单位职工人人有进步,文物工作项项有提高。

2、落实文物保护工作

1.项目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经费,向县财政争取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设计费用,争取在5月份前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报省文物局审定,争取7月份向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申报2021年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二是开展好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工作。三是做好百坪马氏祠堂项目后续工作——终验等。

2.做好文物保护常规工作

一是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二是做好“十四五”南江县文物保护规划。三是引导百姓自发组织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四是做好应急性抢救性发掘工作。五是配合好重大项目,做好文物调查勘查、考古调查工作。六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和旅游融合,促进文物、文旅、社会、经济全方位发展。七是做好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夯实文物安全工作

1.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职责

一是县文物局将与全县所有乡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乡镇和村委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辖区负责制。

二是完成南江县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人公示,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

三是完成文博单位和宗教场所“三定三禁”工作,以消防安全确保文物安全。

2.文物安全巡查

一是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月巡查一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2个月巡查一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季度巡查一次、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半年巡查一次、未上级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每年巡查一次的要求开展好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二是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急性排危工作。三是配合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文保股做好文物执法工作。

4、抓好文物展示利用工作

县文物局与县博物馆继续抓好南江县博物馆和巴山游击队纪念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工作,开展流动展览进乡镇、进校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摄制文旅宣传片,展现南江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在旅游中的独特魅力。

二、部门概况

县文物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县文物局1个预算单位,属文广旅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人,供给车辆1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因本单位2020年才纳入独立预算单位,故无上年度增减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1万元,因本年才纳入独立预算单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1万元。

(一)基本支出60.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4万元,绩效工资14.8万元,津贴补贴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3万元,住房公积金4.7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4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1万元等,邮电费0.5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万元,

3.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3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所属固定资产总额30.9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0年文物局预算批复表

   2020文物局预算表.xls


南江县文物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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