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2020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2020-06-03 09:35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固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 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固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文本框: Fhu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 、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 业局 、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治理 、监测预警、火灾预防、 森林火险信息发送、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必要时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县林业局第一时间提请县应急管理局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县林业局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林草火灾扑救,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火场应急保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组织指导受火灾影响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巩固森林城市成果。对标《巴中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1年)》,深入实施“七大森林工程”,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成功创建光雾山国家AAAAA级景区、天府旅游名县。协助办好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年会、光雾山红叶节。

2.持续加大国土绿化。围绕“生态南江、山水南江”建设,持续开展“九大绿化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大力实施“高质量绿化巴中三年行动”。争取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5万亩,完成营造林6万亩。

3.积极开展义务植树。结合“3.12”植树节,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县级单位和乡镇开展好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资捐建、爱绿宣传、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新植各类苗木100万株。

4.突破发展核桃产业。坚持现代林业科技园、生态经济园、特色产业园等“三园”共建,持续推进南江县核桃现代林业示范区提档升级,争创省级以上产业示范园。启动首批核桃丰产示范园建设,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深化核桃产品加工,开展森林食品基地、三品一标等品牌认定,推进基地建设。2020年新植核桃2万亩,低改3万亩,创建核桃品牌1个。

5.积极创建康养基地。开展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创建,大力推广应用国省森林康养技术标准,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康养示范区1个、市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康养人家2个、各类康养精品点位10个。规划储备“康养+医养+旅居+地产”的跨界康养项目5个以上,建设一批康养小镇和康养小区,光雾和谷·寨坡年内要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全面完成康养房建设。

6.着力打造苗木花卉。利用春节、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大力发展花卉节庆经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森林生态的需求。以四川七彩林业为重点,着力打造以木本花卉为代表的彩叶植物繁育和观赏基地。新建国地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及配套基础设施,购置科研设备,保育优良花卉品种6个,土壤改良3000亩;品种升级更新(嫁接)500亩。

7.扩大花椒产业规模。推广区域性地方花椒种植技术标准,结合退耕还林等工程实施,兑现地方奖补、激励政策,做大基地规模。新建花椒种植园区1万亩,新植花椒150万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8.发展林下药材产业。大力发展木本巴药、林下经济。发展青钱柳、毛叶山桐子示范基地2000亩,新增以金银花为主的道地药材1.2万亩。

9.挂牌保护古树名木。贯彻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配套巴中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开展多平台全视角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依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行为,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救治机制,做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

10.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林地林木用途管制,落实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管护国有林73.4万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104.0132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51.74万亩,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32.65万亩,森林覆盖率力争提升0.4个百分点。

11.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加大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挖滥移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得力。

1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警能力。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实施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抓好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攻坚战。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13.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主动融入川陕鄂渝巴山地区护林联防体系,落实达巴护林联防制度和部门会商制度。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责任担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1‰以下。

14.扎实推进帮扶工作。细化节点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帮扶责任,细化帮扶措施,抓紧补缺补差,切实巩固和提升对口帮扶成果,确保挂联脱贫户“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顺利通过2020年脱贫攻坚全国普查。

15.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认真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加强对1400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续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配套管护设备,积极向省厅争取更多指标和支持政策。

16.按时兑现林业惠农资金。着力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配套实施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以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17.拓展国有林场改革。巩固国有林场主体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人员激励约束、政策支撑等制度体系,探索绿色产业、生态修复、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模式,盘活国有林场资源,激发内生动力,确保林区和谐稳定。2020年国有林场林区公路建设,建成大坝林区公路6.7公里,完善配套设施。

18.加快国有林区改革。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有序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争取国、省国有林区改革扶持政策支持。整合所属3家林业企业资产,成立南江县零星国有林管护所,委托其对全县7.47万亩零星国有林进行统一经营和管护。

19.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推行林业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政务服务模式,大幅提高全程网办比率。完善招投标管理运行机制。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20.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抓好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特色产业、生态扶贫、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林业项目、造林补贴、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的项目争取、储备、落实和实施工作,争取项目资金9000万元以上。全年任务,争取储备项目6个,转化开工项目4个,总投资28亿元。

21.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亿元(含工业入库2.5亿元)。大力实施天保工程,抓好天保二期示范县建设,管护好178万亩公益林。完成年度公益林人工造林任务。抓好生态护林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两轮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严格项目管理,持续加强涉林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22.开放招引特色项目。持续加强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办好“四川光雾山红叶节”,力争落地林业碳汇、康养旅游、特色经济林等招商项目。全年任务,到位资金3亿元,新引进开工项目3个,项目包装4个,重大产业项目引进2个,竣工项目2个,推出项目纳入全市项目储备库项目2个。培育规模企业1家。

2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扎实推动“三会一课”、党费交纳日、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实效化,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24.完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将林业产业发展、造林绿化、林业两大工程、生态扶贫、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改革、森林防灭火等主要指标纳入任期指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强林业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及时高效落实。

25.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完成2019年人才引进后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教育培训,稳步提升林业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林业干部队伍。

26.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大力营造南江林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林业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9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42人,供给车辆2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南江县林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其他事业单位7个(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南江县沙坝国有林场、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南江县玉泉国有林场、南江县米仓山国家管理公园管理局、南江县地质公园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683.46万元,比上年减少81.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6万元,占总收入10.99%,卫生健康支出95.97万元,占总收入5.7%,占总收入0.51%,农林水支出1270.39万元,占总收入的75.46%,住房保障支出123.44万元,占总收入7.3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6万元,占总收入0.5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683.46万元,比上年减少8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76万元,占总支出96.81%,项目支出53.7万元,占总支出3.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3.4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6万元,占总收入10.99%,卫生健康支出95.97万元,占总收入5.7%,占总收入0.51%,农林水支出1270.39万元,占总收入的75.46%,住房保障支出123.44万元,占总收入7.34%,城乡社区事务收入8.6万元,占总收入0.51%。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4.86万元,比上年减少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公业务费和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1629.7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485.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9.40万元,绩效工资349.89万元,津贴补贴115.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5.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97万元,失业和生育保险16.75万元,离退休和长赡生活补助13.08万元,奖金6.36万元,住房公积金123.4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44.49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31.9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9万,物管费2万,维修费0.5万,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工会经费20.57万元,福利费25.72万元,退休活动费0.7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4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5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松线虫防控、核桃产业发展、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公务用车运行、退耕还林检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断渠公园管护工作经费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原因是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1.5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8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1.58万元,原因是森林防火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1.9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用品采购7.92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主要是:2辆公务用车购保险和服务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27.29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8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53.7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基本工资:反映单位开支在职职工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等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十七)津贴补贴:反映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岗位津贴等。

(十八)奖金:是指机关工作人员第十三个月奖金。

(十九)绩效工资: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二十)办公费:是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一)水费:是指单位水费开支。

(二十二)电费:是指单位电费开支。

(二十三)邮电费:是指单位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邮寄及森林防火及其它工作电话费等开支。

(二十四)物业管理费:是指单位开支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费。

(二十五)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公杂费等。

(二十六)会议费:是指单位 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印刷费等。

(二十七)培训费:是指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的生住宿、伙食、培训资料、交通费等支出。

(二十八)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二十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南江县林业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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