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乡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0 09:46 来源: 团结乡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能: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县各项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项开放、全域拓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目标、围绕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之路,坚定不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奔小康,稳步推动全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富丽安康新南江贡献团结力量。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乡域经济生产总值预期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这些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同舟共济,夺取新冠肺炎防疫全面胜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明纪律作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持续用力,携手同心共筑小康梦

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扛牢主责主业,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统筹推进十大行动,坚持消除贫困与防范返贫两手抓,重点关注年收入5000以下的低收入群体、鳏寡病残特困群体,确保小康路上一户不落、一个不少。 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发展为契机,大力发展产业促就业,大力支持引进业主发展产业园。进一步健全完善到村到户产业发展机制,确保群众能持续稳定增收。

3.稳中求进,迈出乡村振兴新步伐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和现有闲置资源力度,充分挖掘全乡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优化农村环境。坚持统筹规划,因村施策,彰显特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行动,争创省级卫生示范乡镇。大力培育经济增长点:抓住文旅强县发展机遇,鼓励农户利用特色民居、传统村落,在罗沟、梭坡、井田、回龙等村创新发展森林康养,改造建设一批森林农家,争取建成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个,在亭子村招商引资建成生态旅游产业园1处。

4.抢抓机遇,推动基础设施新跨越

推进路网建设。聚力构建乡域交通网络,提升乡域道路通达能力,确保交通网络全域通畅。完善产业设施。加大力度全力解决农村灌溉用水难问题,争取项目治理井田窝水库和实施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提高土地利用和产出率。加快集镇建设。突出抓基础,强后劲,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依托乡中心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人流聚集和城乡经济发展。

5.齐心协力,推进民生事业新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规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坚决破,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管,全力维护稳定和谐发展大局。

6.持续用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抓好党管群团、党管意识形态、党管统一战线、党管人民武装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党内各项法规制度,认真开展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久久为功,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践行为民宗旨。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办好民生实事和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

二、部门概况

团结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是团结乡政府本级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4人。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75.40万元,比上年减少3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90万元,占总收入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万元,占总收入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75.40万元,比上年减少3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80万元,占总支出77%,项目支出110.万元,占总支出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4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0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9.37万元、农林水支出218.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90万元,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364.8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08.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9.03万元,绩效工资29.66万元,津贴补贴38.26万元,奖金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万元,住房公积金17.87万元,生活补助126.3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9.67万元,其中: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2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7.27万元,会议费3.8万元,培训费2.2万元,工会经费2.98万元,福利费3.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3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26.37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6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34.1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乡道公路养护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76.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及小二型水库维护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团结乡2020年未安排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2.7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用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5.05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10.6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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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乡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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