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贵民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2 14:05

南江县贵民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是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促进农村和谐;

二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和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五是开展农村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是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八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建营造红色乡村。持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构建基层“大党建”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持续抓好党管武装、意识形态、基层治理、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聚焦民生构建宜居乡村。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管理有序的农村水电网路的供水工程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治理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

(三)常态落实构建平安乡村。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常态抓实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抓好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全力抓好畜禽防疫防治工作。加大安防设施投入,抓好辖区消防、交通、食品药品、冬季烤火安全、燃气安全、非煤矿山等安全,做好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工作。依托县委组织部“治理专员千人行”“才聚乡村·智汇振兴计划,强化城乡基层源头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广泛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发展经济创建富足乡村。持续加强帮扶力量,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坚持特色化、精细化、标准化、功能化方向,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落实“三条控制线”,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广粮经复合种植模式,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全面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向纵深发展,继续组建“红色轻骑队+跑团”等队伍,精准对接特殊群体需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贵民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0,供给车辆0辆。内设机构6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镇直属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情况

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额为1,551.6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9.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1.73万元。

(二)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额为1551.6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9.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1.7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贵民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9.9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1.73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13万元,占53.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7万元,占7.79%;卫生健康支出60.21万元,占3.88%;城乡社区支出50.76万元,占3.27%;农林水支出387.2万元,占24.95%;交通运输支出17.93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 82.86万元,占5.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占0.17%。其他支出3万元,占0.19%;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新农保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长赡人员生活补助等。卫生健康支出6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0.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干部工资、办公运行费等。农林水支出387.2万元,主要用于:农技和水利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村社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及农业、水利、农村综合改革等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2.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镇应急管理、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等。交通运输支出17.9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等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建设资金。其他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朗坪村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我单位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我单位2023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人员经费1174.28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127.15万元,绩效工资68.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0万元,奖金214.35万元,基本工资24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8万元,住房公积金8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用经费76.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39万元,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8.1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4.5万元,人大政协人武纪检工作经费3.6万元,乡镇常聘律师经费3.6万元,乡镇垃圾收集清运经费5万元,安全管理工资经费2.7万元,公路养护经费17.93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16万元,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经费0.78万元;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19.5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2023年本单位特定目标类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南江县贵民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0.2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无车辆房屋占有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南江县贵民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5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万元。

(三)购买服务情况。2023年贵民镇无购买服务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1429.9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1140.51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9.58万元;公用经费项目11个,涉及预算259.8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贵民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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