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南江县坪河镇部门决算

2022-09-08 17:50 来源: 坪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坪河镇党委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提前谋划、充分部署、做好研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门心思抓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全镇经济持续发展、民生有效改善、社会和谐稳定,较好的落实了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一是充分利用村村响、标语横幅等载体,累计悬挂标语横幅100余幅,出动流动宣传车160余次,实现防疫宣传无死角。二是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组织群众注册安装“天府健康通”10433人。三是持续推行“十户联防”,实行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坪人员“日报告”,抓实重点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戴口罩、亮码登记测体温等防控措施,继续施行“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四是着力推进适龄人群疫苗接种,建立“三张清单”、健全“两本台账”,全镇共接种疫苗8789剂次。

二、经济发展:一是全镇新建饲养500只以上规模羊场2个,标准化圈舍面积1200平方米,存出栏黄羊1700只;低改核桃500亩;常态化抓好现有茶叶、核桃、中药材、清脆李等产业日常管护;大力倡导种植玉米、土豆、水稻,同步推进“四小产业”发展,养殖生猪、巴山土鸡,发展蜜蜂养殖等,全镇共养殖生猪2000余头,巴山土鸡8000余只。二是四川南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霞石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征收土地49.5亩,拆迁房屋1栋;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亿元;储备项目6个,投资额达2.4亿元,其中如期开工4个;县级重点项目开工1个,总投资3千万元;招商引资项目2个,总投资3.2亿元,到位资金1亿元。

三、民生事业:一是持续推行“签约医生”上门问诊,全年群众免费体检700人次。二是开展送教上门,严格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餐”等教育资助政策,全镇适龄儿童就学率达100%。三是严格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对象评定及资金发放,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应保尽保,累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271万元,惠民惠农资金426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率超98%,民生服务体系趋于稳定;五是坚持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相继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回头看”和“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扶”工作,持续推进防返贫预警监测和“三类户”帮扶,全镇共纳入监测户22户,无1人返贫;六是扎实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学校至钟山村路灯建设;龙滩村、三角村畅通工程项目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全面完工;七是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饮水回头看,建立健全安全饮水管护措施,确保群众住上安全房、用上安全水。

四、社会治理:着力抓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一是盘活原关坊村活动室设置为钟山村日间照料中心,盘活原人民村活动室建立人民村村史馆;二是简化便民服务事项,优化便民服务环境,建立6支村(居)红色便民代办队,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反复问、多次跑”的问题;三是完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创新创造道德银行、红白理事会制度,大力挖掘孝老爱亲、自力更生等模范,推动移风易俗、乡风文明落地生根;四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利用赶集日、村民会、坝坝会讲法普法,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五、安全稳定: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各行业领域存在的乱象乱点;二是继续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化,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全年未发生群众上访事件;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覆盖开展防洪度汛暨地质灾害演练,建立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和终端见效末端发力机制,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党的建设:一是持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邀请县级挂联领导讲专题党课2次,召开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6次专题会议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参会人数达700余人次;7月3日,组织40名镇村干部赴通江县空山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和《监察法》,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警醒党员干部心中有纪,心中畏纪,心中有法,知法不违法。全年开展警示教育4次,党委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1次,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村、社区及镇域单位讲党课12次,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三是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全年开展谈心谈话130余人次,督促班子成员谈心谈话30余人次;四是在镇村换届期间,坚持严标准、严把关、严问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扎实做好“十严禁”换届纪律宣传和“七个必谈”,全面完成镇村换届工作;五是持续抓作风建设,制定《坪河镇镇村干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一级带一级”的方式,彻底扭转干部“庸、懒、散、浮、拖”的状态,形成镇村干部团结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六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2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年初召开全镇廉政教育工作会议,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督促各支部廉政建设落实情况8次;结合党建、城乡基层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深入村社区督导检查100余次,开展主动约谈2人、诫勉谈话1人。全年共收到问题线索3个,立案1个,党纪处分1人。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下属事业单位四个,分别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1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农民工服务中心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35.3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61万元,增长2.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3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80万元,占98.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万元,占1.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3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60万元,占76.65%;项目支出171.70万元,占23.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5.3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61万元,增长2.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9万元,增长1.5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30万元,占36.53%;国防支出(类)支出0.90万元,占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00万元,占3.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68万元,占11.33%;卫生健康(类)支出20.83万元,占2.89%;节能环保(类)支出40.00万元,占5.55%;城乡社区(类)支出28.70万元,占3.98%;农林水(类)支出221.18万元,占30.6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36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22.15万元,占3.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70万元,占2.1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2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1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8.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4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支出决算为1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3.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0.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之2020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4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到镇检查督查项目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万元,比2020年减少70.23万元,减少50.05%,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完成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

(2)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包含村级及社区部分及县级安排的相关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9.5万元,执行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村级日常运转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支持了村级进一步发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为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及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度不够完善,资料还需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相关制度及资料,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组织管理能力。

(3)乡镇常聘律师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法律顾问咨询的提供,辖区内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法律顾问未常到乡镇来提供咨询,工作缺乏一定的实际性。下一步改进措施:联系法律顾问常来乡镇提供咨询,结合本镇实际给出合理建议。

(4)公路养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维护乡道公路,保障道路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5)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成员完成非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5

执行数:

5.5

其中-财政拨款:

5.5

其中-财政拨款:

5.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完成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

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完成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改善生态产业发展

发展有效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有效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办公,做好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达100%

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办公,做好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达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包含村级及社区部分及县级安排的相关资金)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9.5

预算数:

49.5

其中-财政拨款:

49.5

其中-财政拨款:

49.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全镇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保障全镇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公共设施建设完成率

公共设施维护达标

公共设施维护达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改善生态环境

改善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提升群众满意度

提升群众满意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常聘律师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

执行数: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法律顾问咨询的提供,辖区内信访问题及时处理。

保障法律顾问咨询的提供,辖区内信访问题及时处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数

保障法律顾问咨询的提供,辖区内信访问题及时处理

保障法律顾问咨询的提供,辖区内信访问题及时处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支出率

按时效及时支付法律顾问费

按时效及时支付法律顾问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升群众满意度

有效解决群众困惑,提升群众满意度达100%

有效解决群众困惑,提升群众满意度达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公路养护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5

执行数:

6.5

其中-财政拨款:

6.5

其中-财政拨款:

6.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维护乡道公路,保障道路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维护乡道公路,保障道路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路养护完成情况

做好公路养护,提高路面功能恢复

做好公路养护,提高路面功能恢复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通畅度

保障道路的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保障道路的通畅,群众出行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9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成员完成非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

保障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成员完成非贫困村驻村工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升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改善生态产业发展

发展有效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有效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办公,做好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达100%

保障驻村工作队成员办公,做好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达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坪河镇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 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 指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 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坪河镇人民政府属乡镇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没有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坪河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等。

(二)机构职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三)人员概况。年末实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3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80万元,占98.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万元,占1.9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3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60万元,占76.65%;项目支出171.70万元,占23.3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差旅等管理制度,明确了支出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同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注重相关业务知识的积累和学习,确保财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序性。

附件2

2021年坪河镇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内容。主要用于维护农村基础设施零工费、物资费、办公费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2021年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是每年必需支出,在2021年对村基本运转和公共服务事业开展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镇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社区和农村维护基础设施零工费、物资费、办公费等,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按需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工作保障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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